國道逼車實錄(再次重申,內線為超車道請於超車完成後換回中線 否則像影片中被逼車後果自負)

Jinq.Liuh wrote:
好奇的問一下, 請問...(恕刪)


這很難說耶........

一開始測速器有提示

~本路段限速110公里~
然後還是喊了兩聲超速超速.........

事實上這限速器會比較保守一些
所以應該是100公里上下....

如果真的超速他會喊''嚴重超速 嚴重超速''....


我在想可能龜車車上也有限速器在提醒
所以在前面沒車的狀態下
他踩了好幾次煞車....

至於超過龜車之後...多快.....
就自行判斷囉~^^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我個人觀點是....

我對龜車沒有意見......
因為每個人開車習慣不同
這我絕對尊重....

但要龜可以...不要檔到別人....

我沒有一定要龜車讓
但請龜車不要併行...

給我個空隙鑽就好.......

超速罰單自行負責......




kuendian wrote:
那也別忘了..你的影片中也是有持續行駛在內車道的!!...(恕刪)



口圭~

您也太正義了吧....

可不可以抓到我影片裡面

有從我右側超過的車呢??

PS:那台G37不算..........
大家開車如果都這麼火大~路上真的很危險.......

一直都認為開車上路沒辦法論''理''....''安全到達目的地''才是正解.....

逼車的真的很不可取.....但死守內線的也沒比較安全

自認開車沒有很守規則....但我心中的規則是...安全第一,交通規則第二

不管誰對誰錯,出了事就是一條命....

當然開車是很主觀的,就像誰也不想開車時,車內坐了個指指點點的''後座駕駛''

但是...多些禮讓....大家都能平安的到達目的地...

我也不是要各打五十大板...我對這事也有我的看法....

先上個國文課....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這就是大原則,還有,內線就是定義為超車道

得以
(得=可以,但用完要還)

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還是在''超車道''的大原則下),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超車道還是大原則)

-------------------
以上是我對這條文的淺見....

那...上國道時我都怎麼開車?

內線居多(95~12x km/h)....後車閃燈我就讓..... 外線沒車我就切外線(常常外線會比內線快...速限內喔)
有大車我就躲...不是閃遠遠就是超速抓過它....

收到的罰單大多是超過速限11~15km內(嘔)...
每次我老婆對罰單碎碎念時...我也只能苦笑說,財去人安樂....

最後還是那句話.....

開車上路沒辦法論''理''....''安全到達目的地''才是正解....





我本人是很討厭那些內線龜車啦
走內線超完車看狀況有時候不會馬上回中線
如果剛好後面有人不爽給我玩這種遊戲的話
難保我不會反應不過來撞上去唷
反正車上有行車記錄器,亂煞車被頂到吃虧的還是自己唷
LOCATI0N wrote:
我打從一開始的標題以及內文都沒有提到車速這個問題啊!!



是誰把這棟大樓蓋歪的?



PO影片不就是為了倡導內線為超車道 請勿長久占用



萬一占用了後方車輛需要您讓道 拜託讓一下不會怎樣!!



要不然被別人這樣逼車 您的家人您的小孩還在等您回家吃飯呢


樓主 你是不是砲錯人了???

我也是提倡內線為超車道 超完車 請回到中線的阿~~~

看來這邊樓蓋太高 樓主都昏頭了 沒關係 繼續努力 目前大概只剩下兩支小火苗 快把他撲滅就好了

sabarose wrote:
口圭~您也太正義了吧...(恕刪)


我不是什麼正義魔人
你的開法我也會.所以我都乖乖的別吭聲
只是剛好順便看了你其它的影片
Jinq.Liuh wrote:



iamjkc wrote:

對阿 講了那麼多還是沒用

因為龜車派就還是只會拿出超速來蓋你帽子 重點是 有超速嗎??????

我敢保證 百分之八十以上 被內線擋住的朋友 都沒有超速

那麼愛蓋帽子 然後 指責那些愛逼車的瘋子

我還是想勸勸這些想測試瘋子極限的朋友 你也想想你的家庭吧 跟瘋子玩 有意義嗎??

還有不要再拿出超速來蓋帽子了 這邊講的事情跟超速根本是兩回事....

真的不懂的話 只能說邏輯能力太差 自己在紙上好好畫圖了解一下




這瘋子指的是............?


唉唷 龜派大師還在阿.....

有沒有空先回答我兩個問題

問題點1. 龜在內線 後方逼近 說對方超速???

問題點2. 龜在內線 中線沒車 希望後車從中線超車???



還有唷 放心啦 我心情不好機率蠻低 很難變成瘋子啦

因為我都是用作善心的態度來 規勸你們阿~~~

多禮讓啦 不會少一塊肉的
希望大家可以冷靜看一下

內線龜車需要大家去勸導

但是影片中急煞車的行為希望也要受到遣責,這種行為嚴重點的就是人命財產損失

大家都一直關注內線龜車的行為,卻忘了國道上急煞車造成的危險



某人真的很堅持。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民國98年本條文有修訂過,原本是: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政府修訂規則,把逗號改成句號的用意為何,就是強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肯定語氣。

用路人可以長期使用內側車道,當然可以,除了超車之外,法條所賦與的條件是,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才可以用最高速限長期行駛在內側車道。有鑑於台灣地小車多,國家允許本條文之但書於用路人,旨在發揮道路使用最大效益。但別忘了,它終究還是超車道,你要長期行駛的話,必須遵守但書條文的條件才能使用。

爭議在於,所有車輛的表速都是不準的,只有警察手中那把雷射槍最準。
所以在車速是否達到最高速限或是否有超速,在這前提下都是無效的論證,在本條文唯一的解,就是讓道,車速的爭議便消弭於無形,也不容易被瘋子盯上。

注意,本法條無法規範「超速」,因為它是內側車道的「超車道使用規則」,而超速另有法條來規範,而執法者是國道警察,不是擋道的前車。

要玩法律我也會,如本條文,除非被警察的槍打中證實為超速,否則前車指證後車超速都是於法律上無效的。所以在內側車道上,後車接近前車,無論超速與否,按規則前車還是要讓出路權(也就是遵守超車規則)。但這樣一來就犠牲了某些道德素養。

但法律只是道德的最底限,總是死守著法律,必定在道德上會被一些人責難,也容易引來激進的瘋子來藉故「教訓」。禮讓當然不是必須,但可以做到為何不做?做了可以讓自己免於許多危險,也可以贏得尊敬,真不知道在堅持什麼?

sabarose wrote:
這很難說耶........(恕刪)



呵呵呵~ 大家行車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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