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705103 wrote:這個重機看起來真的是滿GY的,但是你這一件,如果我猜的沒錯去申請鑑定出來,你應該完蛋了,有可能是100:0,不然頂多談到70:30有可能初步研判表會寫你這一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然後對方那邊寫未發生違規事實。 什麼叫沒保持安全距離?保持安全距離不是後車的責任?難道有人從後面撞上去就可以說前車沒保持安全距離?還有什麼叫對方未發生違規事實?跨雙黃線超車,單線道右側超車這不是違規?沒看過這麼扯的論點感覺你開頭只是打預防針實際上根本是在幫這位重機車友說話
樓主運氣真差.. 跟小弟之前狀況類似..底下是我當初的狀況, 最後判定我方無肇責, 樓主可以參考看看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712178&p=1#37136603
alun95 wrote:這個月初在一個風和日...(恕刪) 重機騎士連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逆向駕駛)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並行於單一車道右側)根據交通標線設置規則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雙黃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自始自終 汽車在前 重機在後 該處是雙向單車道附分向限制線 不得超車路權清楚 沒有汽車侵犯重機路權的事實只要汽車駕駛沒有超速 重機駕駛要負100%肇責 , 如果超速 那重機70% 汽車30%所以建議汽車駕駛去跟警方確認有沒有超速如果有 那建議和解 畢竟台灣是一個以刑逼民的國家如果沒有 那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了
正常人都看得出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重機跨越雙黃線連續超車~ 在鑽進前方行進中的汽車內側試圖超車失敗撞車自摔~結果出現之前也很有可能...我真的很想看看法官如何判~ 樓主不一定能勝訴~ 台灣法官讓人跌破眼鏡的很多~ 大家都知道的雖然很明顯是騎士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