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告 檢舉達人嗎?


QQ哥 wrote:
敗訴了還有一次上訴機會
訴訟費700


是750元,哈哈,

鼓勵大家多多檢舉噪音,爽!

allen6913 wrote:
_停
上次看到檢舉達人被抓到 過程是在某天半夜兩點左右' 檢舉達人拍人停車照片(紅線)
剛好車主 跟車主的小弟在旁邊
於是就上前詢問拍什麼?達人一直說沒拍 後來反手說有拍
於是刪照片
接著爆打一頓...
臉變豬頭了 兩管鼻血狂噴
好恐怖
@@ 我不敢過去勸架(內心有點開心)

上次我經過派出所前面,
看到兩位壯漢跪求一位流著兩管鼻血的傷者別提告,他們知道錯了.
當時不知何故. 現在看到你的描述,我猜可能是我沒看到的前半段的劇情.

下面也有另一個故事.

幾百元的罰單繳一繳就沒事了.
結果想扮流氓,嚇不倒對方,自己進了地檢署與法院,也沒有膽子承認.

最後少不了判刑,易科罰金,再多繳一筆大條的.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43146
2016-03-24 18:1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一名邵姓檢舉達人,固定在新北市中和區持行車記錄器拍攝檢舉違規停車,去年10月與11月間,39歲的呂男與林男不滿邵男拍攝檢舉違規,呂男向邵恫嚇:「被人撞過嗎?」、「因為警察在,不然現在已在醫院」等語,林男則拍打邵男的行車記錄器,雙方發生拉扯,邵男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罪嫌起訴呂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強制罪嫌起訴林男。

起訴指出,去年10月13日晚間,呂男發見邵男手持行車記錄器,拍攝他違規停車,呂男不滿以台語向邵嗆聲:「被人撞過嗎?」、「知道痛嗎?」、「在路上被人打死」、「因為警察在,不然現在已在醫院」等語,邵男持錄影畫面提告,呂男對犯行坦承不諱。

林男於去年11月8日晚間,將機車臨停在紅線上至中和區水果行,不料,買完水果後看見邵男用行車記錄器拍他的機車,氣得跟邵男爭執,並企圖拍打邵男的行車記錄器,庭訊時,林男表示,只是「揮手阻止」,未拍打,但檢方勘驗錄影畫面,認定林男多次拍打及拉扯邵男行車記錄器,認定其罪嫌。


A辣愛怕跑 wrote:
一棟樓蓋了那麼高還看...(恕刪)


大家離題太多
我調回一點 :
我車被檢舉 而且確實告發
但我是無辜的 (請看首篇)
我不PO照片 (有興趣去查網路,
或問有森林人的朋友)
我花時間 精神去處理被誣賴
我是活該倒楣嗎?
題外話,486跟我說那顆是日行燈我也不信,辨識度實在太差了,當初就是為了這怪怪的燈沒入手森林人
kk978978 wrote:
我花時間 精神去處理被誣賴
我是活該倒楣嗎?


這棟樓下來搞清楚您要抗議的對象是 "警察機關" 開您單的人啦

跟檢舉人完全沒有關係

跟噪音車一樣,檢舉人哪知道您是不是原廠燈
他可能只覺得受到什麼燈的影響 (偶也沒研究過)
就去依法檢舉

依法開單的是警察,請找警察
紅單右下角有員警姓名,請打電話去員警詢問或抗議,當然他會跟您說去申訴啊


kk978978 wrote:
我花時間 精神去處理被誣賴
我是活該倒楣嗎?

你是沒錯的.

請趕緊設法向法院遞狀,控告檢舉人.
即使不知檢舉人姓名也無妨,就先告開單警員,
訴請法院勒令警員提供檢舉人個資.

告成功以後,再回本版分享您追訴檢舉人的成功經驗.
別等了,今天就去提告.
加油!
檢舉人檢舉
警察審查後開單
你是無辜的
卻要花費時間精神去處理

你是對的
就是活該倒楣
這是你生活在法治社會的風險
剛好被你碰上

如果不能接受
你可以試著搬到沒有法律沒有警察國家公權力所不及的地方


kk978978 wrote:
大家離題太多
我調回一點 :
我車被檢舉 而且確實告發
但我是無辜的 (請看首篇)
我不PO照片 (有興趣去查網路,
或問有森林人的朋友)
我花時間 精神去處理被誣賴
我是活該倒楣嗎?
沒PO照片也不對 PO了照片也被酸一下

看來不PO好像好一點~


樓主(((拍肩~~

kk978978 wrote:
大家離題太多我調回...(恕刪)


都願意PO罰單了~但怎麼樣都不願意PO實車照~我怎麼覺得案情有點不單純

zz5882933 wrote:
任何人都可以檢舉本來就有點莫名其妙
任何一個不具專業背景的人都可以檢舉他"個人"認為違規或者不合法的事情
然後相關單位接到檢舉 也不能因為"相關單位"認為合法或者沒有違規而撤銷
只要接到檢舉 不分對錯 就一定得製單告發 再由被檢舉人自己去申訴 ...(恕刪)

你錯了
交通違規檢舉不見得每件都會成案開單
像是有人檢舉違規停車,只附一張照片,
因為沒辦法證實他是停車而且沒有拍到人不在車上。
所以警察沒有開單。
即使是闖紅燈,沒有辦法證明該車是在紅燈過後才通過停止線,也會被退件。
現在比較有爭議的是檢舉噪音。
被檢舉就一定會被請去驗車。
而且檢舉不用附上任何證據。


zz5882933 wrote:
重點是怎麼一堆吃飽沒事幹的人 喜歡檢舉別人
車上放著行車紀錄器 回家還會拔記憶卡截圖的人 是何居心?

除了真的太閒的人
不然大部分人檢舉就純粹是因為自己受到影響了,不然就是對方行為太誇張。
我檢舉過兩次。
一次是有車停在機車格後面,我的機車出不來,所以拍了三張照片,有成案。
一次是混帳計程車壓過槽化線插隊下匝道,害我們後面的車都緊急煞車,回家就拿影片檢舉,也是有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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