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ffany wrote:我這樣說是有根據的。我朋友之前騎車合法穿越馬路,被死飆仔超速撞上, 我這樣說是有根據的。我朋友之前騎車合法穿越馬路,被死飆仔超速撞上,是否有影片滿想知道合法穿越馬路為何還要這樣辛苦打官司....
影片很清楚機車向左連著跨越兩個車道,汽車若沒超速,可能不會這麼嚴重,但責任在機車穿越車道應該無疑問。若汽車沒超速,但換成是沙石車,結果應該還是一樣,一樣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那汽車或沙石車責任有多少應該很清楚了。
tjptw wrote:不是違規兩段式左轉,而是不願意兩段式左轉。 都不是,是『違規在最外線車道左轉』畢竟如果他不願意二段式左轉,那在通過路口前先切到內線車道,這時才可以說他『就算違規了,至少還有自己堅持的想法』,結果是直接在外側車道左轉。有些人說汽車車速過快,造成機車沒注意到…但,我平常就都是機車通勤的,所以從影帶那角度直接可以明確『以那切車的角度,機車騎士要轉之前,基本上是看都沒看的』
狼0223 wrote:這起車禍警方初步研判(恕刪) 辛苦父親了,需不需要待轉,有沒有禁行機車。GOOGLE找到這些我覺得奇怪的是這條路線最右邊那條應該是道路邊線(因為沒有機車專用道)(理論上道路邊線外面僅供停車)那這條路應該自始自終都不能夠行駛汽車以外的車輛政府是否有疏失?(不清楚是不是道路拓寬取消慢車道的安全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