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10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有興趣可以去查查國道警察的裁罰標準看完影片,再看說"法"甚麼叫做無所適從?"法律"只寫不得堵塞行政機關自己補了多少東西?"法律"沒有授權最高速可持續行駛吧?
感覺各位的建議對樓主像狗吠火車這棟樓已是歹戲拖棚沒必要再爭論了吧各有各的見解至於誰對誰錯不重要只是若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會讓路的駕駛人一路開下來一定是很好開並不鼓勵大家飆車超速只是真的超車完後請切回中間或外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