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tomylou38 wrote:以後遇到這種事的標準答案1.我有精神病,醫生證明在這 2.我家人住院趕時間 3.我兒子他很乖只是交到壞朋友 4.我兒子很孝順,不可能會作這種事. 還有嗎?恕刪) 有你漏了一個很重要的"我要申請國賠...因為國家沒事開放機車上路"如果不要開放機車他就不會受傷了我想到時候肇事主可能會說他也要提國賠不過樓主阿多保重吧按照醫藥費+交通費+每日請假費+精神賠償=要他20萬也不為過把他的財產都扣壓吧至少那台廢鐵還能賣各5萬吧
youbeya wrote:好期待,那個想殺人開喜美的會有啥下場(恕刪) 抱歉喔第一頁都說了 這是六代雅歌不是喜美呦1.請樓主一定要先拿到三聯單 以維護自身權益2.請注意自身安全+紀錄器不離身 既然警方已經找到對方 也就表示對方可能知道你是誰了3.如果蓄意殺人不能成立 也至少要告蓄意傷害
報案沒三聯單?版主你被員警吃案了!建議版主直接寫到桃園縣警察局長信箱報案!http://www.tyhp.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22我家遭小偷,老爸親到派出所報案沒寫三聯單,我就用這招!
簡直比扯鈴還要扯了......我猜這種事故,警察最重只會以肇事逃逸來辦如果要用到傷害罪、甚至殺人未遂(這點很困難,台灣認定很嚴格...),只有樓主事後自行走法院提告了吧...每次看完這類影片,都很希望台灣有新加坡的鞭刑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