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2333444555 wrote:我也只是覺得兩方都有...(恕刪) 75010236 wrote:就事論事 今天如果是...(恕刪) 顆顆~我先承認我激動了~我一開始以為該路段速限是50~XD反正我是覺得既然他開車的不讓我,我幹嘛一定要讓他??沒辦法~騎車騎了一陣子~遇上那種鐵包肉就是比你肉包鐵強大的嘴臉很不屑雖然這也是事實
機車騎士 火氣也別那麼大!!我覺得 算了 這種人 不會因為一件大事情 爆發 而減少許多!!就像葉少爺事件一樣 還不是一堆酒駕 被取締 咆哮 嗆聲 一點反省都沒有!!如果你犧牲 能夠換來一群人的幸福 我認為值得!!但是如果你犧牲 還是一堆畜生 做著同樣的事情 那就別傻傻的犧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