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p0002 wrote:
你知道所謂管理辦法,這在法律上的位階是?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 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屬之
第 3 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屬之
綜上法律位階當然前者高於後者
但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第3項:
前項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樣式、標示方式、設置基準及設置地點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故「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內對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的繪設方式自有法律授權
小弟才疏學淺
不知道這二項辦法是牴觸哪一條法律
煩請指點迷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