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一個行人違規未走斑馬線

1.這篇文的真實性有待檢驗,車禍時間與判決時間請明示下吧,或把判決案號公佈~
2.從此版鄉民回覆可以看出對於行車觀念及法治精神頗有誤解,這也難怪許多駕駛人手握方向盤就是天大地大沒有老子大!連基本路權的"讓"字都不懂,老實說這駕照也拿得太了然吧!!




dukechuang wrote:
備份一下…4~50公...(恕刪)




很多車友失去理性了,殊不知這就是法律,它不是保障壞人也不是保障好人,只保障懂的人
yu1010_a wrote:
1.這篇文的真實性有...(恕刪)



「原來」,有些發文,其「段落安排」與「目的」是要來打「回覆諸公」的大小臉。

小弟先自承認:臉頰好紅,有點痛。(下次不敢了)
老話一句,等你終審定讞在上來嘴,
官司通常不會只打一場而已,我要是花70萬醫藥費,
我不會在乎多花個10萬找律師來跟你玩,
看是你比較懂還是花錢請來的律師懂

lordyune wrote:
很多車友失去理性了,...(恕刪)


在警察面前有說實話?單子裡面沒有車速過快及四十公尺外即看見的描述
若是照貼文所描述,還會是一樣的判決結果嗎?
判決結果顯示只依警方的報告,因此過失傷害成立
若警方的報告中還其他描述,結果會一樣嗎?
若受害者請到懂法律的人來處理,結果會一樣嗎?
整件事的描述我只看到一位不負責任的駕駛欺負一位不懂法律的老太太

lordyune wrote:
很多車友失去理性了,...(恕刪)


此判決有利版主,可否請板主公布下全文及附件?讓前因後果來個徹底明瞭,讓大家知道以後路是谁走(行)的?

為何8M巷道受此規範?
幫你補一下你懂得法律

三、不服『地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如何救濟?

舗如為訴訟程序外,由當事人或警察機關移送者,於接到鑑定書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敘明理由向省(市)「行車事故覆議鑑定委員會」申請覆議。覆議費用二千元整。

簿由司法機關囑託鑑定者-以訴狀向原審理之司法機關聲請囑託覆議鑑定委員會為覆議鑑定(已進入司法程序者須由法院聲請覆議鑑定才會受理),如司法機關未囑託覆議鑑定,則應以訴狀敘明對原鑑定意見不服之理由及應調查之其他證據,促請司法機關囑託覆議鑑定或為不同之認定。

四、不服『行車事故覆議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如何處理?

「行車事故覆議鑑定委員 會」受理覆議以一次為限,除另有新資料或證據外,不再重行覆議。已進入司法機關之案件,被害人(家屬)如對覆議鑑定委員會之鑑定意見仍有不服時,得以訴狀 附具理由向原審理司法機關說明:「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要求法院送請具有該項專業之個人、機關或團體再為鑑定」,而司法機關囑託鑑定或囑託覆議鑑定之意 見,理論上僅供法院審理事實之參考,鑑定結果非斷案之唯一依據,法官仍得依自由心證論定被告是否過失,而不採用「鑑定委員會」之鑑定意見。故被害人(或家 屬)如有合理懷疑,應盡力搜尋人證、物證來支持自己之論點,並隨時具狀陳明。惟被害人(家屬)最好列舉具體證據,或類似案例作為佐證,才有可能說服法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十七條

道路交通事故得由當事人申請,或由處理機關移請,或由司(軍)法機關囑託當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前項當事人之申請,或處理機關之移請,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


lordyune wrote:
很多車友失去理性了,...(恕刪)

bbddll99 wrote:
好好笑哦~~
哪來的幾%責任歸屬
大哥你4-50公尺"已經看到對方"在馬路中央
你還可以用右邊後視鏡去撞到他~還能把他撞暈...
大家想告訴你的就是

這構成了蓄意傷人屬於刑法了
刑法比交通法大~~懂嗎?

公民老師教的東西你都沒在聽內
所以你搬出交通法的絕對路權是沒用的...(恕刪)


你的推論過程可能有幾項錯誤:

1.你口中的"交通法"跟刑法有無子母法關係?何謂"較大"之說,再者就算有刑法特別法關係,也是優先適用之問題,法律位階真有高下之分?

2.刑法沒有所謂"蓄意"之用語,應為"故意",但樓主所述之狀況是刑法明文之"有認識過失",並非故意

3.至於會適用刑法,是因為刑法的"最後手段性"即刑法的"謙抑性"

或許你公民老師說的話你都有聽進去,所以只是一時疏忽罷了

至於我公民老師說些什麼早不記得了,所以我才會用"幼稚園畢業了沒"、"公民老師說的話有沒有在聽"這種方式去貶抑其他版友
肇事次因的樓主
那再請問你賠了多少阿?還是對方要賠償你?
順便再請問你當時速度多少?判決書上面完全沒提到你速度多少~能用一個後照鏡就把人撞暈想必撞的不小力阿
如果再把你的速度參考下去你贏面會比較大嗎?

另外262樓的這份圖檔的第柒點怎會寫鑑定意見?
法院判決書的判決結果是這樣寫的嗎?有人知道嗎?



lordyune wrote:
很多車友失去理性了,...(恕刪)



從前面看下來,發覺樓主都不覺自己有錯
50m外看到老婦人就硬擠過去

這樣還不負任何責任,只能說歡迎來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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