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試乘車撞ALTIS,我在現場

1.轉彎車讓直行車 是在規定時速內 轉彎車看直行車道很遠都無車 才開始轉彎 怎知車速那麼快
2.業務為了給客人看看這車的性能有多好 100公尺 幾秒內就可到達 死命飆車 好展現性能 怎知會撞上 -----所以應該是業務負擔全部責任 無轉彎車讓直行車路權問題
wenyue wrote:
大大你打臉太多人了

我就是看不過去,才實事求是,用汽車的視角來看。 而不是google抓一張圖就說沒死角,空間很大

直行車有絕對的路權.所以可以狂飆?反正被他撞的都是活該?真不敢苟同
直行車超速一定有責任,
這點大部分的網友都能接受。

但是轉彎車要彎時沒確認來車,
車頭直接到對向車道難道沒錯嗎?
何況又有視線死角,
這樣轉彎方式相信車速60也會撞上,
難道不該有較重的責任嗎?

b700543 wrote:
市區晃一圈,違停一...(恕刪)
速度超过120Km/h!
看过200Km/h BMW7 撞马2,就知道厉害!

马路如虎口!大家小心走!
Things will get better!

didu-A wrote:
家就住附近,晚上下...(恕刪)


感謝您!! 這樣就清楚很多了. Toyota根本看不到對向高速飆來的車輛, BMW車主也是, 兩個人都應該盡自己最大可能的不違規且小心駕駛的路口, 可是BMW的駕駛卻選擇做了最惡劣的行為.
這是一件非常感傷的事件...
住五期附近的人都知道,附近有林默娘公園,假日是大人帶著小朋友去那放風箏,騎腳踏車,遛狗的場所,傷亡者應該也是去那,但此事件後,小朋友再也沒機會了⋯⋯
那路口稍有彎度,會有視線死角,也沒左轉燈號,只能在綠燈進行左轉,因為有死角,所以只能慢慢推車頭看有無來車,
很多人認為直行車路權優先,但不代表直行車就是無敵,今天在BMW速限內行駛,一樣的情形先不管對錯,路權優先,結果可能大不同了,
聽BMW那煞車聲,時速多少我們無法得知,但絕對不低,
綠燈直行有絕對優先路權是沒錯,但不代表我綠燈,我直行,你們都不能擋我路,我車速快是我車好,不關你們事,我就是有路權的態度
新聞上看BMW業務事發後拍照舉證的感覺,再加上跟客戶告知公司會全權負責的態度讓人心寒,小朋友的媽媽走了,公司會全權負責?
已經是好幾百萬的BMW都能直接撞上,連閃躲的反應時間都沒,是有多快?
是轉彎的人有問題吧..... 要轉不轉的 然後就被撞過去= =

雖說直行車也有些錯 就是錯在速度過快 煞車煞不住就碰上去 ..

BMW不是超速,

是飆車
是飆車
是飆車

時速超過100以上耶!!!

飆車還能享有直行車路權? 太誇張了吧!

飆仔還等啥 今晚就上路享受直行路權好啦!



飆車就如同酒駕一樣 先錯一半啦!!!

mjs550i wrote:
直行車有絕對的路權...(恕刪)


絕對的路權不是前面多少距離都是他的路權,先搞清楚!

要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來看!

行經路口也要放開油門,隨時在可煞車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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