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我需要賠償嗎?

sunyearhuang wrote:
沒錯!
我的意思是沒可判定責任比例的證據,基本上也就不會有判定有無的證據。


不要隨便跳走好嗎,
你老大可是說了我拿的法條是錯的,
現在不面對就拍拍屁股想走人了?

其它不跟你計較,
請回答,掉安全帽不會阻礙交通?
(因你拿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來打阻礙交通的法條)
katana057 wrote:
痾,神邏輯,我說的是輸面很大,是被判過失傷害的機會很大,
肇事主因與次因我壓根兒沒提告,

看不懂!

katana057 wrote:
你可以這麼懷疑,
我也不會說你什麼,
但你是針對別人的懷疑,
且說別人在未定讞前不准假設,
還酸言酸語一堆,說都是別人錯,
你的合理懷疑,並沒有抵消別人的合理懷疑。

我有說不能合理懹疑嗎?
我只說合理懹疑不能當證據。你曲解人家的話有多少,知道嗎?
合理懷疑只是一種可能性,我說的合理也是一種可能性。有有說我的懷疑可以當證據嗎?

katana057 wrote:
你可以這麼懷疑,
我也不會說你什麼,
但你是針對別人的懷疑,
且說別人在未定讞前不准假設,
還酸言酸語一堆,說都是別人錯,
你的合理懷疑,並沒有抵消別人的合理懷疑。

前面說了,合理懷疑只是一種可能性,不是證據。

katana057 wrote:
那你在大放厥詞什麼,

從頭到尾,我的意思就是:要告人刑事的過失傷害就要有證據。安全帽脫落不是證據.
那裡有錯,請指教。你要怎麼放大來看,就隨你了。

katana057 wrote:
原來隨便掉安全帽,是不會阻礙交通的。

看不懂?是回錯人嗎?還是又一則扭曲別人意思的話?
katana057 wrote:
所以你到底有沒有想解釋一下,你的掉安全帽不會阻礙交通?...(恕刪)

和討論的主題:過失傷害有關嗎?
不管有沒有阻疑交通,安全帽未扣好導玫鬆脫就是500塊那條。不信你去問警察會開那一條。
原因我回過了,一個是故意犯,一個是過失犯。所以輕重不同。
sunyearhuang wrote:
看不懂!


輸面很大,那贏面去哪了?
被你曲解成100%就是過失傷害,
我大西瓜一開始就說了前車可以主張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sunyearhuang wrote:
我有說不能合理懹疑嗎?
我只說合理懹疑不能當證據。你曲解人家的話有多少,知道嗎?
合理懷疑只是一種可能性,我說的合理也是一種可能性。有有說我的懷疑可以當證據嗎?


你一直在說否定別人的合理懷疑,
且一直在數落別人。#221開始。

sunyearhuang wrote:
前面說了,合理懷疑只是一種可能性,不是證據。


前面一直在數落別人,現在被你變成別的了。

sunyearhuang wrote:
從頭到尾,我的意思就是:要告人刑事的過失傷害就要有證據。安全帽脫落不是證據.
那裡有錯,請指教。你要怎麼放大來看,就隨你了。


安全帽脫落會不會害後車摔車?
安全帽脫落會不會滾落到右後方或左後方?
安全帽脫落會不會阻礙交通?
這些合理懷疑都是可能的。

sunyearhuang wrote:
看不懂?是回錯人嗎?


你以為我是你會犯搞錯人這種錯誤嗎?
很會喔你,在繼續裝啊,
你說掉落安全帽,是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且掉落安全帽,會不會阻礙交通?
問你5次以上囉。


是什麼時候我國,中文的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
變成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或掉落?
老早就說了,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是指沒戴安全帽or帽扣沒扣好。
katana057 wrote:
輸面很大,那贏面去哪了?
被你曲解成100%就是過失傷害,

己經回過了,你看錯意思了。
100%指的是責任比例。解釋夠多了。多說無益。
你就繼續曲解和罵下去。我不會生氣的。

katana057 wrote:
我大西瓜一開始就說了前車可以主張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然後呢?可以推論成被告輸面很大?
都說了,合理懷疑不能當證據。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你還是我說的。

katana057 wrote:
你一直在說否定別人的合理懷疑,
且一直在數落別人。#221開始。

從頭到腳洗一遍,不是看一遍。就是合理懷疑不能當證據。
我就事論事而己,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事情不是我就會說不是這樣。你要叫它數落,也由得你了。

katana057 wrote:
安全帽脫落會不會害後車摔車?
安全帽脫落會不會滾落到右後方或左後方?
安全帽脫落會不會阻礙交通?
這些合理懷疑都是可能的。

合理懷疑,不是證據。

katana057 wrote:
你說掉落安全帽,是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且掉落安全帽,會不會阻礙交通?
問你5次以上囉。

我也回了n次了喔!
還要我再回一次嗎?
這次我用粗字再加紅色好了。
不管有沒有阻疑交通,安全帽未扣好導玫鬆脫就是500塊那條。不信你去問警察會開那一條。 原因我回過了,一個是故意犯,一個是過失犯。所以輕重不同。
sunyearhuang wrote:
己經回過了,你看錯意思了。
100%指的是責任比例。解釋夠多了。多說無益。
你就繼續曲解和罵下去。我不會生氣的。


我早就回過了,我根本沒說肇事100%主因,更沒說只有主因沒次因,
你卻說我說樓主要負100%責任,回的很清楚了,你老大卻看不懂。

sunyearhuang wrote:
然後呢?可以推論成被告輸面很大?
都說了,合理懷疑不能當證據。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你還是我說的。


你可以完全無視阻礙交通的法條,
且說這法條是錯的,
真的是大法官呢。

sunyearhuang wrote:
從頭到腳洗一遍,不是看一遍。就是合理懷疑不能當證據。
我就事論事而己,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事情不是我就會說不是這樣。你要叫它數落,也由得你了。


還在變,你的論續就是覺得前車沒有犯錯嫌疑,
別人說可能,你卻說不能成為證據,
別人沒說過那就是證據,
而是可能性大小,與最糟的情況。

sunyearhuang wrote:
合理懷疑,不是證據。


可能,就是有機率,對樓主說,並沒有錯,
你的論續反而是在反對那些擔心樓主吃刑案的,
也就是助於樓主"不要理他"。

sunyearhuang wrote:
我也回了n次了喔!
還要我再回一次嗎?
這次我用粗字再加紅色好了。
不管有沒有阻疑交通,安全帽未扣好導玫鬆脫就是500塊那條。不信你去問警察會開那一條。 原因我回過了,一個是故意犯,一個是過失犯。所以輕重不同。


原來能不管有沒有阻礙交通,
對我加紅色沒什麼用,
又來了,神邏輯,
照你這個過失與故意,
那原來過失殺人不算殺人啊,
我個人覺得法理都被你糟蹋的一蹋糊塗。
katana057 wrote:
原來能不管有沒有阻礙交通,
對我加紅色沒什麼用,
又來了,神邏輯,

你認為不是可以問交通局。回覆你不滿意也可以虧他們神邏輯。
目前處罰條例就是這樣。我看過有人鬆脫安全帽當場被開單,就這一條。

katana057 wrote:
照你這個過失與故意,
那原來過失殺人不算殺人啊,
我個人覺得法理都被你糟蹋的一蹋糊塗。

你覺得這樣扭曲很有意思嗎?
我說黑貓和白貓不同,有說黑猫或白貓不是貓嗎?
過失殺人和預謀殺人當然都是殺人,只是輕重有別,刑度也有別。
你覺得過失傷害和故意傷害有一樣嗎?若沒有不一樣,又何必區分?(故意傷害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差很多的)
什麼地方邏輯不通?
sunyearhuang wrote:
你認為不是可以問交通局。回覆你不滿意也可以虧他們神邏輯。
目前處罰條例就是這樣。我看過有人鬆脫安全帽當場被開單。


他沒造成事故啊,你不知道警察也可以講人情嗎?
你知道警察會不小心開錯單嗎?
不然你以為罰單申訴是做什麼用的?

你不知道並排停車,員警還能開成違規臨時停車嗎?

所以原來法律沒規定安全帽掉落造成事故的罰則囉?
所以原來掉落的安全帽,絕對不會阻礙交通囉?

sunyearhuang wrote:
你覺得這樣扭曲很有意思嗎?
我說黑貓和白貓不同,有說黑猫或白貓不是貓嗎?
過失殺人和預謀殺人當然都是殺人,只是輕重有別,刑度也有別。
什麼地方邏輯不通?


沒有扭曲喔,在扭曲的是你喔,
因為你不管阻礙交通了啊。

sunyearhuang wrote:
沒可判定責任比例的證據,基本上也就不會有判定有無的證據

鑑定不是判決唯一的依據
katana057 wrote:
他沒造成事故啊,你不知道警察也可以講人情嗎?
你知道警察會故意或不小心開錯單嗎?

是啊,就你沒錯。

katana057 wrote:
所以原來法律沒規定安全帽掉落造成事故的罰則囉?
所以原來掉落的安全帽,絕對不會阻礙交通囉?

安全帽鬆脫,不管有沒有阻礙交通都是罰第31條500元那款。
你要扭曲成"掉落的安全帽,絕對不會阻礙交通囉"。
隨你,扭曲一次或許有點好玩,一直玩下去也沒什麼意思了,是吧?

katana057 wrote:
沒有扭曲喔,在扭曲的是你喔,
因為你不管阻礙交通了啊。

己回覆,如上。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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