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台中綠園道案例https://youtu.be/FjIvlNqfW7k轉自https://news.tvbs.com.tw/local/985645這車速大概是30吧!看看人家撞擊跟煞停的距離,這才叫做30~40的車速跟有在注意路況、才叫做無法預期的狀況,有人會說這兩案駕駛的責任雷同嗎!?如果是這案判無肇責,爭議肯定小很多,是我也認為該檢討的是小孩父母。Chow66 wrote:台灣交通亂真的不是沒道理,整串看下來讓人憂心不已 光是考駕照的方式跟交安教育就不謹慎了,可能很難談什麼防衛駕駛的觀念。上面一堆在那邊嘴法官判得好、比照國外判決的,真的有在國外開過車?知道人家歐洲、日本怎麼考駕照的嗎?我在歐洲連過個圓環看到行人腳踏車時沒有完全靜止而是慢慢滑動都被他們白眼,根本XX比雞腿。
autumn27546 wrote:轉貼台中綠園道案例https...(恕刪) 台中那個只能說他的當時時速更低或反應更快而已不能因為某個人作的到,就要求所有人都作的到,不然只有賽車手可以開車了各種車速的人的平均反應+煞停距離你可以看一下這是交通部提供的30~40公里需要約10~16公尺不等的煞停距離至於你說的國外這邊剛好一個外國人拍的影片不遵守行人號誌跟穿越馬路的人國內外一樣有所以老外也沒在客氣直接叭行人的,有些行人也作了抱歉的手勢行人有行人要遵守的規則汽機車有汽機車要遵守的規則大家都有各自要遵守的規則沒有說你是行人就你最大的若每個都要隨時煞停注意有小孩衝出來行經影片這種左右兩旁都是人的道路時,我看只能下來推車了https://youtu.be/BaYeMPgg5sY
黑龍之眼 wrote:要這樣解釋太過牽強...(恕刪) 有點強人所難了路邊開車門我是遠遠就可以看到我的行經路線上會撞到,我自然應該注意要避開而且路邊開車門可以直觀地預測到車門接下來會被打開但看到小孩在路旁不並能直觀地認為小孩接下來就會衝出路面你用看監視器的角度,又已經事先劇透知道小孩會衝出來的這種上帝視角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小孩上,當然會覺的司機沒注意了
暴君 wrote:台中那個只能...(恕刪) 1.我的重點只在貨車駕駛無肇責爭議太大,是1跟0的差別,即使男童責任99%。2.我哪句話說國外行人違規沒問題?是因為前面有人把這個案,跟國外其他駕駛無肇責判例相提並論;普遍駕駛觀念、道路規劃跟考照制度天差地遠,別鬧了。3.在人多的地方開車輕踩油門緩行,隨時可以煞停,我想正常人是這樣開,還是大哥您覺得該推車?會有這種極端的疑慮讓我感到很納悶。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暴君 wrote:有點強人所難了路邊...(恕刪) 咱們在看一次 小孩是在接近前方? 還是在某些人說的右前方?請看清楚腳一直都踏在白線之內請看事發地點圖 車道就這麼窄 一台車就能塞滿男童一直就跑在"白線之內" 你說這叫做右前方嗎? 根本可以說是"前方"了在雙方都不橫移往前的情況下 近的可怕 根本就能直接撞男童屁股了在這種情況下貨車司機居然"沒有"減速看情況是合理的嗎?? 我好大的問號這樣的情況下100%無責任嗎?.. 我更大的問號
大家都是事後諸葛,如果不是行人,我開在內側車道,右前方有一輛車和我同方向前進,他突然左轉彎我撞上去,我難道有責任?現在只是把車換成小朋友而已,如果司機有罪,以後大家不用開車了,你開在路上,任何瓷碰黨衝出來,你就賠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