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007 wrote:
原來我的120是錯的,下次我就定速110在內車道好了...(恕刪)

是的,你以後可以定速 110 在中間或外車道。
加速到 110 - 120 轉到內車道超車,
超過後再回到中間車道繼續定速 110。

fs1013
8924132 wrote:
都說是「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了
您還能斷題取義
真是厲害

某甲及某乙的爸爸 有幾個?
忍者龜頭在痛 忍者龜?忍者?
南埔里 南埔?埔里?

你才是斷題取義啊 一上來就搞笑 真是厲害
果然是H大神的同路人

劉奕兒612 wrote:
某甲及某乙的爸爸 ...(恕刪)

交流道會影響主線
所以,自然是一起研究車流

小弟知道國道六號是您心中永遠的痛
不需要一直強調
您開不到最高速限
就能在外側車道一直超車
小弟看的也於心不忍啊
8924132 wrote:
交流道會影響主線所...(恕刪)

沒單純研究主線耶 你又搞笑了
herblee herb草藥lee李? her她的b逼lee李?

痛???噗...
非得在內線超車的人才痛啊...

看到你罵正在超車的車佔用超車道 才讓大家於心不忍啊
本是同根生...

8924132 wrote:
都說是「高速公路主...(恕刪)




怎麼只反紅前面主線?
匝道匯流都不看喔⋯⋯

這篇是在講匝道匯流區影響到主線車流的問題
取樣點約在匝道處2-3公里主線!
文章要看全部!

您還能斷題取義
真是厲害





Gullit168 wrote:
是的,你引用錯法條
討論三角形警告標誌,要從"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裡面找
你又引用錯法條
..(恕刪)

您忘記 三角形警告標誌 Aa 標誌, 就是依據 "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1968年 的規定

三角形警告標誌, 並非民國91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所原創,仍然是依據"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而來的


Gullit168 wrote:
討論國內的三角形警告標誌,要從中華民國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裡面找
你的文章永遠都在東扯西扯
..(恕刪)

不是吧! 應該先看母法
問題是在母法 處罰條例:47-1-1
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就是白紙黑字 寫『陡坡』
子法要依母法而訂定, 不是反過來先看子法
問題是先後次序, 而且找錯地方
問題是 , 從中華民國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找不到"陡坡"

"設置規則"沒有的東西? 再怎麼找也找不到, 於是找出"險坡" 就說這是"陡坡"
擺出"官府"的態度? "官府"說是就是? 再不然"官府"就改 法規

問題是, 出了問題是這樣處理的嗎?
所以才會說, 必須回到""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去找 , 就能找到 Aa 圖案, 也能找到中文正體漢字的"陡峭上坡路警告"
源頭就在那裏!
Gullit168 wrote:
我是說『誰規定國內交通號誌的名稱一定要跟"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一模一樣??』
你卻去扯"圖案"??
就像我指正你提的"號誌名稱"有誤,你就扯到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恕刪)

這倒果為因
問題是 母法 處罰條例 47 條就是寫了文字 『陡坡』 !
依法當然要依母法的規定,在『陡坡』去設置標誌 !

爾愛其羊 , 我愛其禮

根本沒有人在說是 "號誌名稱"有誤 ?
因為內容根本沒有"『陡坡』, 沒有的東西又怎麼會發生"號誌名稱"有誤 ?
看不懂在說什麼 ?
怎麼會母法 / 子法 倒置 ?
是母法有那種規定, 子法才依照母法去設置"標誌"
不是子法先設好標誌之後, 再要求"母法" 把該"標誌"去寫入法條當中

Gullit168 wrote:
你想扯圖案嗎?
那給你一個法國的三角形警告標誌險坡標誌
跟 "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裡面長得一模一樣嗎?
..(恕刪)

這個標誌是 A2a 及 A2c的 組合 , 並沒有脫離"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的範圍
標誌是要讓人看的懂, 公約只是設很多樣圖,其目的讓圖案都是統一. 讓不同國家的人 都遵守

Gullit168 wrote:
這個扯到 "當地語言" 就更好笑了
"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裡面
Dangerous descent 轉換成英國的當地語言 ==> Dangerous descent
Steep ascent 轉換成英國的當地語言 ==> Steep ascent
..(恕刪)

這是你自己轉換的, 你高興就好
沒有看過 "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 才會這樣說

Gullit168 wrote:
再看看#239的發言
英文Dangerous descent與Steep ascent也非同義之異體字
英國直接簡化為""steep hill upwards/downwards""
用中文角度來看,英國標誌是全部簡化為"陡坡"、台灣標誌是全部簡化為"險坡"
你的遵照公約的評斷標準在哪裡?
Dangerous descent 轉換成德國的當地語言 ==> Gefährlicher Abstieg (google翻譯)
Steep ascent 轉換成德國的當地語言 ==> steiler Aufstieg (google翻譯)
德國連"Dangerous"跟"Steep"的德語都不見了
用中文角度來看,德國標誌是全部簡化為"梯度/斜度"、台灣標誌是全部簡化為"險坡"
..(恕刪)


這是你自己轉換的,239樓並沒有這樣說, 你怎麼說都可以高興就好
沒有看過 "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 才會這樣說

平地可以停,陡坡為何不能停車? 想過了嗎?
英國的 Steep hill 都含有坡度的意思,並非直接簡化! 險坡有比較陡坡度的意思嗎???
法文的 Descente Dangereuse 就是 Dangerous descent
直接Google德文?
Gefährlicher Abstieg危險的下降
steiler Aufstieg 陡峭的 上升
這是攀岩 登山 在說的
那不是簡化
Gefälle 本來就有坡度/負斜率 的意思! ,本來就能知道這是下坡
Steigung 本來就有坡度/正斜率的意思! ,本來就能知道這是上坡
道路坡度的交通標誌基於相同的"斜率/梯度"概念

Gullit168 wrote:
你的遵照公約的評斷標準在哪裡?
處罰條例47條有"陡坡"、處罰條例56條有"險坡"
交通號誌裡面是"險坡"
要統一用語,要改當然是朝變動最小的方式修改法規
而且如過改交通號誌裡面的名稱,那全國的上坡路牌都要換,
如果只為了讓H大大面子掛得住,那太沒經濟效益了
我開始有點懷念2016年的H大大
你那時候都沒有"險坡"、"陡坡"混淆的問題
..(恕刪)

依法
法律位階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一條:「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法律: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規定: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需經 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處罰條例47條 是上位的法律 , 這早在 民國64年7月11日全文修正 時就有 "陡坡"了
第五十六條 (違規停車之處罰)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者。
一直到 103 年 12月 23日才改為險坡
民國91年才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這是子法,本來就應該依母法"陡坡"的規定去訂定, 母法寫"陡坡",子法沒有依據母法去設置,憑空冒出來已經違法,在民國91年就已經違反母法, 違法10多年後, 卻倒過來改 母法 ?

把母法修掉? 就沒有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一條"? 邏輯永遠反過來?

不是法律有規定就要遵守 嗎?
不是
反而是 , 有罰則才要遵守, 鑽罰則漏洞就變成合法 ?


看到小賢子 wrote:
這篇是在講匝道匯流區的問題!
外車道常見慢車要下交流道,所以不下交流道的用路人就會不走外車道而走中、內側車道,導致外車道比較空!

怎麼只反紅前面主線?
匝道匯流都不看喔⋯⋯
這篇是在講匝道匯流區影響到主線車流的問題
取樣點約在匝道處2-3公里主線!
文章要看全部!
您還能斷題取義
真是厲害
...(恕刪)

您看了嗎 ???
匝道匯流 的影響有多少?????,上游 → 下游不是在說匝道匯流本身, 的這個"道路瓶頸"所造成的堵塞, 一般道路瓶頸並不會形成廣域壅塞 J 衝擊波
外車道常見慢車要下交流道,所以不下交流道的用路人就會不走外車道而走中、內側車道,導致外車道比較空! ????????????
說是因為不下匝道, 所以進入內/中車道 ,這樣的"車流擾動"有多少???
內/中車道 匝道匯流區 上游 → 下游 : 40% → 37% : 3%
內車道 約多 2%
外側車道 匝道匯流區 上游 → 下游 : 15% → 20% : 5%

只影響 3% - 5%
無論 匝道匯流區 上游或下游 ,外車道流量所占的百分比仍遠低於內車道及中線車道
90%的車都不會因為"匝道匯流"而變換車道 !
台灣人的駕駛習慣就是不換車道
這行車靠左不是匝道匯流造成的!

而是一直都行車靠左 !, 一出匝道就往內車道衝
這就是為何我們常見到外車道的車距很大,車道很空, 而越往內越擠
未補滿外車道空間, 當然提早達到飽和 !
"車流擾動"並非塞車主因, 這是在 "瓶頸"區造成的 S-同步流堵塞
但是"車距縮小",卻會製造出 廣域壅塞 J 衝擊波, 往後方車流擴散出去

這是該文說的
國道 1 號及 3 號的主線各方向有 3 車道。這兩公路上所分析之匯流區主線車
流之車道分布特性可歸納如下:
1.進口匝道上游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的使用率大約各為 40%,但是內車道之流量百分比一般稍高於中線車道。兩者之差距大約有 2%。

2.進口匝道上游主線外車道之使用率可能相當低,以臺南為例,上游主線外車道流量常只占總流量之 15%~19%,而永康上游主線外車道流量較高,但很少超過 24%。這現象可能是主線駕駛員在接近匝道時左移變換車道所造成。設置長的加速輔助車道可能有效的讓主線所有車道的使用率趨近均勻,因而改善匯流區之交通功能。

3.進口匝道下游主線外車道吸收上游主線及匝道的車輛,因此其流量占總流量的百分比增加約 5%~10%。下游主線內車道及中線車道流量之百分比則相對減少,各占總流量之 37%左右。外車道流量所占的百分比仍遠低於內車道及中線車道

外側車道增加 5%~10% , 由 15%增加到 20% .
herblee wrote:
問題是 處罰條例:47-1-1
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就是白紙黑字 寫『陡坡』
問題是找錯地方
問題是 , 從中華民國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找不到"陡坡"


所以201樓,當你在吐槽網友時
說別人『認錯標誌』,結果你是故意拿一個中華民國境內完全找不到、以道路處罰條例+維也納公約組合而成的『三角形警告標誌 "陡坡"』來噹???
以錯攻錯,這是新招嗎?




#201
herblee wrote:
法規:47-1-1
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高速公路三義陡坡路段不能超車? ←認錯標誌
法規是 設有○○標誌
高速公路的坡道設計, 基本上是不能超過 4% , 基本上不稱為 "陡坡"
那裏有這些"標誌"?
高速公路其實是不能有"陡坡", 林口和三義寫的是"長陡下坡", 不是陡坡,陡坡是三角形警告標誌

此為黃底黑字告示牌 , 根本不是 三角形警告標誌 "陡坡"




herblee wrote:
平地可以停,陡坡為何不能停車? 想過了嗎?


你昏了嗎? 你這麼堅持"陡坡"跟"險坡"不同義
那道處條例56條裡面說的是"險坡"不能停車唷~~~~


herblee wrote:
英國的 Steep hill 都含有坡度的意思,並非直接簡化! 險坡有比較陡坡度的意思嗎???


見鬼了,中文的險坡跟陡坡也都含有“坡度”的意思
坡,教育部字典,地勢傾斜的地方

你真的好愛亂扯

你只要回答以下問題
英國倒三角形警告標誌名稱"steep hill upwards/downwards" 有符合『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命名規則嗎?
台灣倒三角形警告標誌名稱"險 升/降 坡" 有符合『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命名規則嗎?






herblee wrote:
Gefährlicher Abstieg危險的下降
steiler Aufstieg 陡峭的 上升
這是攀岩 登山 在說的


噗,把"steiler Aufstieg"丟進去餵google,看到一堆登山的圖片
就說是『攀岩 登山 在說的』

所以這個賣家是要賣圖檔給『登山客』做簡報用的??


herblee wrote:
Gefälle 本來就有坡度/負斜率 的意思! ,本來就能知道這是下坡
Steigung 本來就有坡度/正斜率的意思! ,本來就能知道這是上坡
道路坡度的交通標誌基於相同的"斜率/梯度"概念

然後再把"Gefälle"餵一下wiki,就可以看到坡度/負斜率 的意思,這個我也會勒
然後wiki還寫說"Gefälle"表達為負斜率時,是常用在數學跟圖表上

德國倒三角形警告標誌名稱"Gefälle/Steigung" 有符合『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命名規則嗎?
台灣倒三角形警告標誌名稱"險 升/降 坡" 有符合『維也納標誌和號誌公約』命名規則嗎?


herblee wrote:
在民國91年就已經違反母法, 違法10多年後, 卻倒過來改 母法 ?


"母子法名稱不同調"跟"子法牴觸母法"完全是不一樣的法律概念
現在是改母法只要花一點點錢,改子法要花很多錢
這是經濟效益問題,已經不是法律問題
herblee wrote:
您看了嗎 ???匝...(恕刪)


您看了嗎 ???
匝道匯流 的影響有多少?????,上游 → 下游不是在說匝道匯流本身, 的這個"道路瓶頸"所造成的堵塞, 一般道路瓶頸並不會形成廣域壅塞 J 衝擊波

~~~~~別再拿一般道路說嘴,一般道路有紅綠燈,國道沒有!

外車道常見慢車要下交流道,所以不下交流道的用路人就會不走外車道而走中、內側車道,導致外車道比較空! ????????????
說是因為不下匝道, 所以進入內/中車道 ,這樣的"車流擾動"有多少???
內/中車道 匝道匯流區 上游 → 下游 : 40% → 37% : 3%
內車道 約多 2%
外側車道 匝道匯流區 上游 → 下游 : 15% → 20% : 5%

只影響 3% - 5%
無論 匝道匯流區 上游或下游 ,外車道流量所占的百分比仍遠低於內車道及中線車道
90%的車都不會因為"匝道匯流"而變換車道 !
台灣人的駕駛習慣就是不換車道
這行車靠左不是匝道匯流造成的!

~~~~~外車道常遇大車,你開車會喜歡跟大車慢慢開?選擇用路的問題而已!匝道匯流是原因之一,大型慢車也是原因之一!甚至在偏市區、工業區處的國道,一堆大車滿滿的充斥在中外車道,小車會選擇不受大車影響的內側車道也是合理的!

而是一直都行車靠左 !, 一出匝道就往內車道衝
這就是為何我們常見到外車道的車距很大,車道很空, 而越往內越擠
未補滿外車道空間, 當然提早達到飽和 !

~~~~~~正常,在外車道大車多、匝道多、沒人想開在大車後面!
這篇不就告訴你駕駛人在匝道前有靠左偏的傾向了!選擇用路的問題而已!


結論
本研究探討的匝道資料還相當有限,建議未來研究能針對所有的高速公路的 匝道特性進一步了解,以作為交通管理與控制應用之基礎。
7.匝道路段車流特性尚可就幾何設計之影響、該路段不同地點車流特性變化、 未進入壅塞前車流運作最差的地點(臨界點)等項目及相關交通運作績效之 關係進行基礎資料之蒐集與分析研究,除可逐步完善臺灣公路容量手冊所提 供之分析方法,未來亦可協助檢討與建立本土的匝道設計規範。

作者可沒把這數據當成內側車道「或超車道」論述的依據據,畢竟影響交通問題百百款,可不是一句讓出超車道就能解決的如此單純!
Gullit168 wrote:
所以201樓,當你.
噗,把"steiler Aufstieg"丟進去餵google,看到一堆登山的圖片
就說是『攀岩 登山 在說的』
..(恕刪)


維也納 公約 是在奧地利 簽的, 奧地利 德文 是 完全遵照公約
Starke Steigung
Gefährliches Gefälle


德國寫成 Steigung 或 Gefälle 也完全看的懂

不過
"steiler Aufstieg"? 不知道是那一個德語系國家 的說法 ?

一般路上"標誌 "不一定 會有文字







這在黑森林,禁止車輛進入標誌是有加註 Anlieger frei , 下方藍色 健行步道標誌 ,還有解除30km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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