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懶的小呆 wrote: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恕刪)
strayvet wrote:
所以你不知道是...(恕刪)
但是他至少是在我後面非常遠的地方,而非在我的車屁屁後面,而至於ACC使用後與我自己去看前車車距是一樣的如下圖,所以為何不信呢?再說了晚上要比50m距離還要遠(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應變突發的狀況,千萬不可跟車太近。尤其天雨路滑或路面潮溼,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夜間行駛及行車於下坡路段、隧道內等特殊狀況,安全距離應適度的增加。
為維護您及其他人的安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務必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而gps若因某種原因導致失效而誤導呢?你能拿gps顯示的速度要求撤銷超速罰單?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