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國道嘛也通?王幸男爭路權

Streit.Huang wrote:
個人認為,法律一定要配套,法官也要教育。

在高速公路突然冒出個人,被撞死,駕駛都脫不了關係,...(恕刪)

我想有這樣的問題並不是法規不完善的問題,
而是法官都是認定不管是車還是人都沒有能力瞬間出現在車道上。
(除非是從天而降)
既然不會瞬間出現在車道上,身為駕駛就有注意的義務。
(開車騎車不是一直盯著前面就好了,要注意周圍的風吹草動)
既然駕駛沒注意,自然就有責任。
所以之前就有網友說了,如果你有看到而是來不及反應,
一定要在筆錄或跟是法官說你有看到,但是來不及反應。
andy0626 wrote:
等到什麼時候? 等到...(恕刪)
就是重機騎士其實根本就在違規! 這些數據我相信都很簡單可以取得.

這種數字其實看看就好。
600萬輛車有超過600萬個違規事件,不代表這600萬駕駛都在違規。
同樣的
1萬個機車騎士有1萬件違規,你也不能就推定每個騎士都在違規。
一定有人騎的很乖,也一定有人一上路就違規,一年吃個七八張罰單的。

andy0626 wrote:
怎麼搞的我從沒說過只...(恕刪)
怎麼搞的我從沒說過只要騎重機的就違規阿! 這個數字的意思是"大部分"騎重機的都違規!
交通部騙人的數據? 就抓到那麼多違規還要怎麼騙?

我想有學過統計或是對統計學稍有概念的人都知道,
統計數據是可以操作的...........就看你想要讓閱讀者得到什麼結論
就像交通部的違規百分比,就讓一般大眾覺得重機騎士每個都違規。
andy0626 wrote:
等到什麼時候? 等到...(恕刪)
就是重機騎士其實根本就在違規! 這些數據我相信都很簡單可以取得.

感覺你的第二段在打第一段的嘴巴...
andy0626 wrote:
怎麼搞的我從沒說過只要騎重機的就違規阿! 這個數字的意思是"大部分"騎重機的都違規!
交通部騙人的數據? 就抓到那麼多違規還要怎麼騙?

不知是哪個天才拿出重機總數以及開放至今的違規總數來除,
結果是平均一台重機就有一件違規,所以牠們就解讀為重機違規率=100%,
噗...天才呀...上那兒找來的呀...?

所以,我以後萬一跟人同住,而那個人又剛好是個殺人犯,
殺過兩個人,這些天才也會把我跟他放在一起加減乘除一下,
得到的結論就是 : 這一間的住戶100%都是殺人犯,都該關起來....

再舉例一下,在某個住戶有100人的社區,
當年度的偷竊案件剛巧有100件,而且經過確認都是該區住戶所犯,
那麼,請問這些天才,這個社區的住戶是否100%都是小偷?
一人分配一件,這可是你們說的呀...

實在是不得不說,發明這種愚蠢算法的人,真的是個天才呀...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inconceivability wrote:
據內政部資料...若...(恕刪)
重機的肇事率...很明顯高了很多

這種比較出來的百分比是沒有意義的
取樣的母體規模差太多
而且使用環境也不太相同
這種比法就像拿香港的犯罪率去跟美國的犯罪率相比是一樣的。
1萬個重機騎士只要有一百個違規,違規率就是1%
那母體600萬的四輪車要多少違規才能到1%?
同樣1%的違規率哪個影響大?


inconceivability wrote:
快快快哪裡對這一則新...(恕刪)

我也覺得你的解讀是有問題的
那篇只說2007年11月1開放後,有五位騎士因車禍喪命。
但沒有很明確的說五位都是在快速道路上出事。
如果要明確指出是在快速道路上出事,
應該要明確的寫出是在快速道路上。
這就是台灣媒體的問題。
想抹黑,可是又不能寫的太明確因為可能與事實不符。
所以只好用這種模稜兩可的寫法,
讓讀者跟官員可以各自解釋。
orea2007 wrote:
我也覺得你的解讀是有問題的
那篇只說2007年11月1開放後,有五位騎士因車禍喪命。
但沒有很明確的說五位都是在快速道路上出事。
如果要明確指出是在快速道路上出事,
應該要明確的寫出是在快速道路上。

牠一定會大喊"我沒錯...我沒錯...我沒錯...",
然後要你證明你說的才是對的,等到你證明了,
他又會顧左右而言他,說你褲子拉鍊忘記拉...

總而言之,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他永遠都馬都不會錯...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orea2007 wrote:
這種比較出來的百分比...(恕刪)

orea2007這位朋友我看你的格調應該有比另一個好,也應該有比較好溝通
比率的義意本就是樣,盲點也是這樣...
每個車種原則上都是公平的...也就是說如果是問題,也是早就存在的問題,而不會現在才有的問題
如果這樣不能用來做參考,每國家之間的經濟成長率或競爭力...等等,對你來說一樣沒意義,但對大多數人來說應該是了解這樣的參考數字
另外那則新聞我說了,請不要和那人犯了一樣的毛病,文章要看整篇且要懂的重點在哪裡!
你要這樣想...這個數據是起於250cc的騎士要求開放路權,而被官方拿出來暫緩施行的資料,甚至依新聞看紅牌車本身都有路權不保的問題
整個事情與數據都與紅牌車快速道路路權放開後的使用評估有關...所以為何強調是這幾個月內的事?重機早就能領牌上路很久了吧!
我這樣說還算客觀、合理吧!?

且若照你們的解讀法會變成是,96.11~97.6這期間內的總傷亡為5人
(事實上我已經幫他找到第6個,已與新聞數據不符)
而據他則新聞官方另有數據:重機96年的A1類一共就死了11個,97年7個
那個人找的資料完全不足用來反證那則新聞,因為傷亡本來就不只5件...
當然如果有人有本事證明96、97這兩年間,另外17件都是非快速道路傷亡,自然鐵證如山不用再辯
以上應該還是在理性、公道的範疇之內吧
inconceivability wrote:
orea2007這位朋友我看你的格調應該有比另一個好,也應該有比較好溝通
比率的義意本就是樣,盲點也是這樣...
每個車種原則上都是公平的...也就是說如果是問題,也是早就存在的問題,而不會現在才有的問題
如果這樣不能用來做參考,每國家之間的經濟成長率或競爭力...等等,對你來說一樣沒意義,但對大多數人來說應該是了解這樣的參考數字
另外那則新聞我說了,請不要和那人犯了一樣的毛病,文章要看整篇且要懂的重點在哪裡!


哦~~我只看到跳針跳針跳針

inconceivability wrote:
你要這樣想...這個數據是起於250cc的騎士要求開放路權,而被官方拿出來暫緩施行的資料,甚至依新聞看紅牌車本身都有路權不保的問題
整個事情與數據都與紅牌車快速道路路權放開後的使用評估有關...所以為何強調是這幾個月內的事?重機早就能領牌上路很久了吧!
我這樣說還算客觀、合理吧!?


持續跳針跳針跳針~~~

inconceivability wrote:
且若照你們的解讀法會變成是,96.11~97.6這期間內的總傷亡為5人
(事實上我已經幫他找到第6個,已與新聞數據不符)


第6個並無附上新聞來源喔~純粹是論壇上有人提起

你不是一向相信新聞~不相信路邊出來的鄉民嗎?

現在怎麼轉頭回去相信鄉民啦?自打嘴巴?
可以放過那位I兄了嗎?看他一直在當小丑.....實在不忍卒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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