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00299 wrote:比爛? 我不覺得那叫比爛! 我們只是遊走在法令邊緣罷了! (恕刪) 笑死人了,被人抓到把柄,就牽拖大家都是遊走法律邊緣,然後沒事定時上來po這星期又抓了誰誰誰....真的想當英雄想瘋了,如果你真的只是為了你所謂的正義,那又何必來這裡po文取暖,說到底還不就是想上來炫耀
HJB wrote:笑死人了,被人抓到把...(恕刪) 剛剛突然想到,樓主這種行為很像小時候在學校就是會有一些料爬子,明明同學的行為不是那麼嚴重or壞,這些傢伙就是愛跟老師打小報告邀功,還一副自以為了不起的樣子。或許樓主檢舉的都是很嚴重的違規,但檢舉完還要來01 po文邀功的舉動,不禁讓我想到以前學校裡的那些料爬子.....
之前好像看過一部電影~明子叫啥忘了!好像是個未來警察的電影= ="只要罵髒話罰單就會自己出來我覺得這還滿炫的!要是人人車上都有被強迫裝上這種設備!闖紅燈~或者做些違規的事情~違規罰單自動跑出來~那應該會很棒喔!!不過我看,到時候也沒人敢開車了哈哈哈~繳罰單繳到脫褲...但至少交通會安全很多~
freakJohn wrote:遵守交通規則很天經地義的事情,從來就不在意什麼警察偷拍,偷抓,偷放測速像機啥的事情,覺得很可笑,有測速像機還得立牌告訴駕駛人說前方有機台,有人就開始選擇性守交通規則, 遵守交通規則當然是天經地義的,所以沒人鼓吹被警察偷拍應該上街抗爭不繳罰單,頂多是討論警察執法心態而已至於測速照相前要立牌那是當然要的1.台灣常見同一路段多種速限,所以立牌提醒注意速限2.開車時眼睛都盯著時速表嗎?其實還是相同的觀念啦,執法觀念到底是以減少違規為出發點還是以專門開立罰單為出發點?
powerkk wrote:遵守交通規則當然是天...(恕刪) 1.少來了,那標示牌大可打上"前方限速XX,請依限速行車", 何必打上"前方有測速照相機,請依限速行車",這種東西明著來就是很多人要投機, 暗著來就要被批不光明正大取締..2.測速誤差值10公里,綽綽有餘,不需多注意時速表,那是你的問題!
freakJohn wrote:1.少來了,那標示牌...(恕刪) 目前是這樣沒錯啊除固定式照像是依定在告示牌後面,流動式照相是隨機出現在告示牌之後,你大概很少開車所以連這都不知道至於告示牌上面要寫什麼文字才適當你可以自己寫信到交通大隊或總統信箱建議,又不是我規定的,張飛打岳飛寬限值10公里夠不夠?如果是國道當然是很OK,如果你常走省道,一條路的速限常常50 60 70浮動,請問10公里夠嗎?講來講去還是在該如何執法的觀念差距,今天要交通法規的主要目的是要改進交通狀況而不是開立罰單,所以執法單位不會像你這樣小鼻子小眼睛去計較這些根本沒有實際意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