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車子停在外面都要拍照、錄影存証了嗎?很好奇耶~如果有拍照、錄影存証,證明自己是被移車,萬一被開單有機會撤銷嗎我想應該是不可能吧???~哈哈那下次真的不能停在紅線區旁邊了~現在停紅線區會被拖吊之外,範圍擴大到紅線區旁的區域都有可能中標....
給前樓上的soldnet大 精神支持加分================很多先進國家 多會以愛與包容為出發點咱們台灣 鬥爭不落人後(某些鄉民) 貪婪不論道德(某些大人) 利己爭先恐後(某位車主)這....這拿什麼跟人家比?...唉
前幾天 我看到一個人騎著機車在找車位找不到車位 就把別人的車移到紅線上 自己停進去說甚麼上課要遲到了 好像一切都是那麼的天經地義被移車主也無可奈何如果我能作主 我絕不會再讓這種事發生不只是01的車友 而是天下所有的車主都不會發生我們要做得是這樣的大事規矩總有開始的一天 就是今天!!這種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To slodnet:既然你文章都看完了,那應該知道,大家在討論的是"這樣的行為並不可取",而不是許同學,原不原諒他,跟我們一點也沒有關係。但是,把眾人的義憤填膺與殘暴畫上等號,(義憤填膺=殘暴),這似乎是很奇怪的邏輯。你如果要大家閉嘴,那就直說吧。
yanyu_911 wrote:給前樓上的soldn...(恕刪)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畢竟朔其源,乃為其存在之根本,什麼樣的人都會對應到那個人存在的價值,你硬要他斷去證明自己存在的事物,那不如叫他去死一死比較快,只是有時候事情有好有壞,當然亂源...也理所當然的存在。
barro wrote:To slodnet...(恕刪) 對,我同意你的講法,一開始的討論方向主軸是這樣沒錯,但是後面卻逐漸失焦,就『事件』而言,討論沒錯,事主是做了一個不好示範,『道歉態度的合適與否乃至賠償問題』,那是被移車的車主保留的追溯權,最多許同學是為了這個不好示範向大眾道歉,僅止於此,至於去追查該校如何處份,要不要處份,記過,退學,那是學校的決定,我們並無權干涉。就像官員要辭,黨政高層硬要留,你能做的權利頂多下次投票換個黨,而非以多數暴力去左右這個事主,機關,學校應該怎麼做,台灣是依法行政的國家,而不是讓輿論凌駕法律之上。再者,就算發動人肉搜索找到了該事件的兩造雙方,被移的車主決定原諒許同學,那會不會又有好事者旁邊敲邊鼓,這樣不算是某種層面的暴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