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磋一下,你的主要重點主張是不是如你在250樓紅色字?第二條
kuendian wrote:
...(恕刪)2.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恕刪)
所以只要80以上和限最高速限時就可以一直在內線行駛
其他的紅字就不是重點了
因為如你最後一行所述,在超車道讓後車只是有沒有禮儀的問題(sorry 我用綠色的加註,請見諒)
kuendian大大,你是不是這主張?
那kuendian大大會做這禮儀嗎?
如果小弟意會錯誤,請指正
kuendian wrote: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1.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2.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3.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針對車道使用規定部分,有何宣導作為?
為配合本案之執行,本局已配合辦理各項宣導措施及相關交通工程改善,具體執行成果如下:
1.於兩兩交流道入口下游中央分隔帶內側設置「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告示牌。
2.運用本局現有資訊可變標誌(CMS)及服務區資訊顯示板加強宣導。
3.製作宣導布條於本路跨越橋、服務區懸掛。布條宣導用語如下:
(1)「時速低於80公里慢速車,應行駛外側車道」
(2)「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3)「大型車及慢速車應行駛外側車道」
(4)「違規佔用內側車道最高罰6000-12000元」
(5)「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4.製作宣導路燈旗、海報、貼紙。
5.強化本局主題網站。
6.透過報紙、電台等大眾傳播媒體發佈新聞稿。
7.與警察廣播電台連線進行宣導。
8.印發「高速公路安全駕駛手冊」
真不知道一直說不會有最高速限這東西.誰都不知道誰才是最高速限.因為每個人錶都不準嗎?
再怎麼看.你也是看來看去就是自己車上的錶加GPS...所以用不著說什麼超速
那高公局的網頁是不是都寫心酸的?
還是我說的很難懂呢?
A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同車道的B車於後方追上.這就產生了兩種主觀認定了
1.A車駕駛認為B車車速於最高速限以上
2.B車駕駛認為A車車速於最高速限以下
明明是兩種不同認定.你要扯超速
那在A的認定當然是B超速.在B的認定就是自己沒超速.這樣子的推論推不出來?
當我在A的觀點上.當然就是B不對.相反之!!
再來開車請以實際狀況為主.要喊別人龜車前.請先想想.別人有犯了什麼錯!!
樓上有貼影片的..勸你把影片早點移除吧!!自己都暴靈了身份了.用影片來說別人龜
那也別忘了..你的影片中也是有持續行駛在內車道的!!
PS.發文的說沒提及車速沒錯.只提到內線為超車道請於超車完成後換回中線 否則像影片中被逼車後果自負
那你知道切回中線是種禮儀.就算他不切回.也沒有違法的.還是在這影片中你看到被逼的車.哪裡有違法?歡迎你直接提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