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被開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

建議你直接捐6千比較實在
單據記得PO上來唷

ttf2008 wrote:
討論到此為止吧!
我等[負家子弟]請我吃一週午餐
希望能做倒
如果申訴沒過,我個人再捐6千給身心障礙慈善單位,希望要請我吃午餐的人也可以遵守約訂
樓主還真的是恥力點滿了

罰單趕快繳一繳吧

那這張去申訴,不要說贏

光是羞愧就會讓我卻步

你還想要吃晚餐

不管樓主再怎麼認為自己有理 , 造成群眾觀感不佳是事實 , 發這種文實在沒必要
失敗取暖文,不知道凡事都要停看聽嗎?
我還告訴你若你來台北市,整條路的停車格,告示是放在最前面,管你是停前還是停後..
錯就錯被開單就自己鼻子摸摸認命一點!
還敢po一張要誤導別人的照片~~結果別人po一張正確的照片
後來在改口~承認自己沒看到~~後面在扯到自己的老婆小孩
現在這是哪招啊!!!!
那照片一看就很清楚就是殘障車位~為什麼還一直要扯地上沒有殘障標示
原來現在開車都是開地上啊!!!
那以後叫政府都把交通標誌都印在地上好了!!!

負家子弟~我挺你啦
為什麼沒過要捐錢呢???~~人家都說過了請吃午餐
假如沒過請又留過這篇文章的所有人吃一餐不是更好!
記得補PO收據

雖然你自婊了~但是肯捐錢就推

至少還有誠意啦
很懶得看之前的文
但如果發文的是帶家人去看病
那要不要試試看緊急避難能不能成立啊...
那根立在那邊這麼清楚了.....要死咬著地下沒劃你沒看到所以誤停了???

kuohsuan1210 wrote:
不管樓主再怎麼認為自己有理 , 造成群眾觀感不佳是事實 , 發這種文實在沒必要


小弟的看法跟大大不太一樣,至少我這個群眾沒有觀感不佳
樓主的行為可不可取,大家見解不一,可是這樣的案例可以這麼多人討論,發這篇文算很有貢獻了.


其實都是期盼台灣駕駛人守規矩,大家生活的更文明,
有人譴責樓主行為可恥.
小弟比較傾向應該督促政府把標線畫得清楚明確.

台中市那麼大,停車位那麼多,有個身心障礙停車格掉漆掉到看不見,也不算大不了的事,就好心一點,告知市府,派人來維護,重新漆上就解決了.那地方本來就有標線,也該有標線.現在標線幾乎看不見了.
與其指責市民粗心,不如把標線弄清楚.
標線,標誌都清楚,合乎規定.
這樣惡意占用的駕駛被開單告發就無話可說,守規矩的駕駛者也比較不會一時疏忽而誤停.


樓主大大申訴結果,成功或失敗都要po上來歐!
實在很好奇政府的理由.

玅玅 wrote:
PS~台中市路邊停車格~~第一個及最後一個都是殘障用的~~並且旁邊都有插立欄杆~~放上告示~~.(恕刪)

我的生活圈都在新竹和桃園, 很少去台中或台北, 不知道台中停車位的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停車位一定都是殘障專用...受教了。

以我一個外地人來說, 還是希望地上能有明顯的標示, 方便用路人辨別。
台中人"想當然耳"的常識, 不代表全台灣人都會知道. 我平常會看到殘障車位的地方, 也只有在大賣場而已。

遵守交通規則, 是用路人的責任。維護交通號誌和標線, 是政府的責任。
windup616 wrote:
我的生活圈都在新竹和...(恕刪)

沒有所謂什麼台中人的常識 這跟地方沒關西 我想你誤解我們所謂的常識了

主要是你在253樓照片所提出的疑問 旁邊有立桿 但要是地上沒畫圖 誰知道1還是2

當旁邊有殘障車位立桿出現的時候 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格或是第一跟第二都是

不會有第一格給無殘障的人使用 第二格卻給殘障人士使用 讓他們前進後退嚕來嚕去

如果有..我只能說那個人真的是天兵...

所以如果發現有立牌 別懷疑 第一格一定是殘障車位 或是一二都是

不會有你那種會不會第二格才是殘障車位 第一格卻是給沒有殘障的疑問出現..

這..不難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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