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ah wrote:如果是砂石車呢可能...(恕刪) 我們也不知道這次的轉彎車有沒有看到子彈號若來的是這種龐然大物或許光是那拔山倒樹之姿就能讓他放棄轉彎的想法若真的被砂石車給撞了新聞也不會這麼大畢竟台灣人早已知道這種大質量兵器的殺傷力
jerry5309 wrote:如果都沒超速的車怎麼亂開都沒事的 jerry5309 wrote:如果都沒超速的車怎麼亂開都沒事的 jerry5309 wrote:如果都沒超速的車怎麼亂開都沒事的 很重要幫妳貼三次!
katana057 wrote:("遠距離""正面"判斷時速根本不是正常人會有的認知)(恕刪) 勸這位大大不要開車上高速公路,因為你連正面判斷它車時速的能力都沒有你無法判斷高速公路上它車的車速是多少,你還進入高速公路?是要殺人吧?ex: 前方要是忽然塞車,或是有龜車,車速降低,你會判斷不出來,直接撞上去吧?!或是你想變換車道,更無法靠小小的後照鏡判斷後車時速...
柯軒 wrote:勸這位大大不要開車上...(恕刪) 完全同意,+1 台灣人民普遍路權觀念低落,而且許多三寶技術不佳又硬上路,簡單來說,就是實際上路經驗嚴重不足。 所以我一直以來都認為,想要改善台灣的交通至少要做到以下幾項要求:嚴格取締所有交通違規,尤其是狹小巷弄內違規停放的汽機車,因為不僅常常會阻礙道路通行,更有可能造成視線死角。 再者,必須大幅提高交通違規罰鍰,現行交通罰鍰許多都是數十年前制定而未調整,也讓許多人不痛不癢。 還有,考照制度大幅改革,絕對不能用原場地考照而核發駕照,應該引進國外的「階段式駕照」:領有學習執照一定時間後在「原場地考照」,通過後核發「有條件」駕照;並且一段時間(無重大違規)後必須再經過正式上路考驗,方能換取正式駕照。 最後,應該仿效國外強制所有車輛加保高額「人身事故」以及「第三人財損」險;任何人都應該將開車上路保護他人當做一種責任。在國外,無論多爛的破銅爛鐵,只要上路就有保高額強制險,在溫哥華,任何一部上路交通工具,無論兩輪/四輪每年保費至少1000(約台幣24500)。這樣才能確保發生事故時有足夠理賠(人身、財損)
maxsanta wrote: 所以小明在那裡等了三天過不了馬路....... 因為看不到車.... 畫面會說話: T車連3秒鐘都不願意停,更遑論三天!T車連3秒鐘都不願意停,更遑論三天! T車連3秒鐘都不願意停,更遑論三天!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如果願意多停3秒鐘確認路況,就可以避免這起意外的發生。
柯軒 wrote:勸這位大大不要開車上高速公路,因為你連正面判斷它車時速的能力都沒有你無法判斷高速公路上它車的車速是多少,你還進入高速公路?是要殺人吧?ex: 前方要是忽然塞車,或是有龜車,車速降低,你會判斷不出來,直接撞上去吧?! 原來我們在高速公路上開車要先正面判斷前面的車速啊........... 真是長見識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畫面會說話:T車連3...(恕刪) 又來了, 就看不到車可不可以過?? 就算T車多等3秒好了, 沒車可不可以過?? 可以過的話, 剛過時如果還是被撞上呢?? 又要說T車該等6秒嗎??
maxsanta wrote:原來我們在高速公路上開車要先正面判斷前面的車速啊........... 真是長見識了~~...(恕刪) 原來大大開車都不管前車的車速啊,閉著眼睛限速110就開到110....真是見識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