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在影片中很守法可是我覺得你開車很危險現在在吵安全距離我就不信 如果完全保持安全距離可以每次都順利的下交流道如果樓主在台北這樣開那麼多的高架道路又要遵守安全距離我看永遠都不用變換車道了不知道要怎麼回家
構成逼車要件是什麼?閃一次大燈是逼車嗎?我沒開聲音不知道有沒有狂按喇叭,你可以參考一下以下新聞。【綜合報導】惡意逼車將開鍘!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在道路上,任意迫近或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讓道,或行駛時任意突然減速、煞車,這種惡意挑釁逼車行為,最重可罰二萬四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交通部預估半年內上路。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說,逼車易造成重大傷亡,修法希望遏止危險駕駛,但民眾擔心舉證困難。交通部表示,現行逼車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方讓道」規定,罰三千到六千元,或依第四十三條「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罰六千元到二萬四千元並吊照,但因法律認定模糊,民眾和警員易有爭執,也不易舉證,立委才修法明確定義逼車行為。據警政署統計,危險駕駛遭舉發案件逐年增加,其中蛇行或危險駕駛前年有一千零四十三件,去年增加到一千零九十三件;交通部說,現行警方僅能靠巡邏或民眾提供行車記錄器取締,未來警方將錄影取締,或依民眾提供影片開罰,將與警政署討論明定執法原則。
frogghoul wrote:你有疑慮就去檢舉謝...(恕刪) 孔子說:「一個君子如果不能用莊重的態度處世做人,那麼就不能展現令人尊敬的人格威儀,所學也就不會深入牢固。要以忠誠信實作為人格的骨幹,沒有朋友是不如自己的;(要存著這樣的心,向每個人學習。從每一個朋友身上學習他們的優點。)有了過錯,不要害怕去面對、改正自己的過錯。」典出 (禮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