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後面有車逼近!就請讓出路權

daslebewohl wrote:
不同意。等於最高速是合法狀態。高於最高速是違法狀態,兩個都違法的車沒什麼好爭執誰違法多違法少。但前車還是擋到後車了,該讓。

哦哦
這個邏輯就很奇妙了
所以開110時是「合規擋到後車」 不用讓
開115時是「違規擋到後車」 所以要讓??

但一個是超速法規 一個是內車道使用法規
怎麼會混在一起講呢?

那夜晚的高速公路
A車在內車道開110 (合規) 但沒開大燈 (違規)
請問他依法要不要禮讓後車呢
A車此時是屬於合規擋到後車 還是違規擋到後車呢?
pafupafu wrote:



不讓會怎樣??...(恕刪)





認真回答你。國外實證不讓會引起後車駕駛不耐煩,而有不理性駕駛行為,這常常就是發生事故的因素。


這也可說明台灣常常有內線挑釁龜車的案例跟在論壇的言論出現。
daslebewohl wrote:
認真回答你。國外實證不讓會引起後車駕駛不耐煩,而有不理性駕駛行為,這常常就是發生事故的因素。
這也可說明台灣常常有內線挑釁龜車的案例跟在論壇的言論出現。

看來以後在電扶梯都要靠右邊站了
不然後面的人不耐煩不理性 往我頭上K下去也是我的錯 好恐怖呀
陳阿瓜~ wrote:

哦哦
這個邏輯就很...(恕刪)





那一個是高管規則的內車道允許最高速行駛的命令。


一個是裁罰基準的10公里寬限行政規則。


你又怎麼也拿來當佔用內車道的保護傘?
daslebewohl wrote:
那一個是高管規則的內車道允許最高速行駛的命令。
一個是裁罰基準的10公里寬限行政規則。
你又怎麼也拿來當佔用內車道的保護傘?

我有說開115沒違規嗎? 我哪有用什麼保護傘了?

超不超速 占不占用 開不開大燈
分明是三件不同的事情 能混在一起講嗎
單純問你邏輯問題而已啦

daslebewohl wrote:
認真回答你。國外實證不讓會引起後車駕駛不耐煩,而有不理性駕駛行為,這常常就是發生事故的因素。
這也可說明台灣常常有內線挑釁龜車的案例跟在論壇的言論出現。


呵呵,只有這樣呀,那沒事,可以繼續最高速開內線不讓,哈哈
陳阿瓜~ wrote:

看來以後在電扶梯都...(恕刪)



那個無規則可循,政府沒大到管到那麼寬。而且也沒看到常常有人來論壇抱怨在手扶梯被擋啊。


但常常有人抱怨在高速公路內車道被擋是事實。但鄉愿的官員就是解決不了啊。所以民眾只好自己PK。

陳阿瓜~ wrote:

我有說開115沒違...(恕刪)



邏輯很簡單,就是沒有人可以宣稱自己最高速行駛。
連宣稱自己115行駛都可能是錯的了。


那這樣死抱著說可以最高速行駛的理論基礎在哪?

daslebewohl wrote:
邏輯很簡單,就是沒有...(恕刪)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耶

陳阿瓜~ wrote:
夜晚的高速公路
A車在內車道開110 (合規) 但沒開大燈 (違規)
請問他依法要不要禮讓後車呢

daslebewohl wrote:
就是沒有人可以宣稱自己最高速行駛。


我就是愛宣稱自己最高速行駛,且不會有罰單,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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