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後發現樓歪的真的很慘
不管哪一邊都有觀念偏差的極端份子存在
慶幸的是還是有部份的理性鄉民
真心希望這些人能多一點,這樣未來才比較有希望

回歸正題
我覺得有一點不管雙方在怎麼論述一直都沒有交集(只有少數人有點出來
)檢舉魔人主張著勿以惡小而為之,違規就是違規,無話可說
更以小孩因此而死掉為背書,這是在保護他們,魔人是很偉大的
而另一方卻以有錢開車誰願意這樣,把違規合理化
其實在我看來,這是兩個極端,兩邊都不對
今天載小孩發生了意外,有了傷亡,會是因為違規載小孩嗎?
還是9成是其他違規所造成?(不管是別人還是自己所犯下的)
檢舉這個是因為比較容易成功?所需提供的證明比較簡單?(據我所知,檢舉違停、闖紅燈那些很麻煩,常因為角度等問題不成立)
真的不要再用些冠冕堂皇的話來炫耀自己了
然後違規的,也不要再用錯的舉例來辯解
有沒有車其實不是重點,就算開車,重大違規一樣會危及別人或自身安全
該求助的對象也不是魔人(希望他們高抬貴手),而是有權利修法的人
今天若能有合格的安全背袋或機車兒童座椅,為何要禁止載小孩呢?
台灣這個環境,先不論台北以外的大眾交通工具如何
就算台北市這麼四通發達的地方
還是有許多對寶寶不友善的因素存在
今天在那兒嚷嚷不願搭公車捷運的只是因為懶得早起懶得走路
你們有試過在上下班時間北背著寶寶擠上車嗎?(更不用說娃娃車抬上去了)
當你看著3、4台離開卻始終上不去只好改搭計程車時
你們知道上班時間就算是台北市,很多地方的計程車都也是客滿的嗎~
提早出門是嗎?那你們知道托嬰中心也是有開門時間的,不是你一早5、6點過去就有人應門的
法規這東西在怎樣終究是人訂出來的
地理時空背景不同了,不符合時代現實狀況本來就應該修正
騎車要戴安全帽,這也不是一開始就有了
但為什麼後來明文規定了呢~因為有他的必要性存在
機車兩段式左轉,原本也是一項利益良好的法規
但後來發現不是所有路段都合適,所以也開始在陸續的改良中
好的東西要保留,不適合的要改變,這才是值得探討的地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