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chenghung wrote:
反紅文字是哪邊的解釋...(恕刪)

直接截圖給你們看
怎麼會那麼多人
連解釋文都看不懂
Hi派 wrote:
不知道真實車速是否是最高速限,風險很高。
與後方中線車輛需有兩倍安全距離,不影響後方內線車輛超車,做得到嗎?
1.未堵塞行車,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2.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公路警察局說明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
一、時速逾80公里,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二、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三、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第一線執勤員警曾分享6大案例經驗,呼籲用路人「基於『安全考量』,在國道行駛請盡量不要一直持續佔用內側車道」:
1.當內側車道上有障礙物(故障車、事故車、掉落物)時,只剩右邊可以閃避,另一邊就是內側護欄。開在中線或外線車道至少還有兩邊可以選擇。
2.當開在內側車道突然發生車輛故障或是爆胎時,臨時要切到路肩待援的困難度跟危險性會大幅增加,且若不幸卡在內側車道上,則容易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而追撞上來。例:國道三通霄段,警值勤被撞殉職事件。
3.雨天時,內側車道較其他線車道容易積水,可能造成車輛失控,引發交通事故。雨天單一車輛事故,多為自撞內側護欄。
4.長時間駕車可能會降低警覺心,容易開到打瞌睡,「一恍神就不小心去撞上內側護欄了」(這句是在製作交通事故談話記錄時,最常用到的…)
5.干擾車流:內側車道其實是作為「超車」之用,慢速及長期占用,會增加後方車輛變換車道頻率,干擾車流順暢並降低平均車速,也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小提醒:慢速車占用內側車道罰得比超速還貴喔!)而內側車道請禮讓給救護車或巡邏車遇有緊急狀況及執行特種勤務使用。
6.逆向車或是對向車道撞過來的車發生事故。因台灣駕駛習慣,即使是逆向車輛,一定還是會想辦法切到內側車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918/1261745.htm
WOWO88 wrote:
法規看不清楚也貼了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