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w wrote:違規就是違規律師就可...(恕刪) 他也沒說自己沒違規吧?他只是訴訟賦予民眾檢舉違規這的不完整性,他也指出就算是警察要抓違規,還是要服從其他之下的例法,才是一個完整的法案,相信他說的你也看到了!那賦予民眾檢舉,漏洞這麼多,為何不能再修正?
pexing0899 wrote:他也沒說自己沒違規吧?他只是訴訟賦予民眾檢舉違規這的不完整性,他也指出就算是警察要抓違規,還是要服從其他之下的例法,才是一個完整的法案,(恕刪) +1但這些人話跟這群檢舉魔人以及那群瞎起鬨、不會開車、無腦的粉絲說是沒用的,他們根本聽不進去也不會懂。
無言的第二行 wrote:原來濫用自己的專業,...(恕刪) 原來躲在暗處,叫正義之士?從古至今所謂的正義之士,可是有大號的,行有名座有姓!人家都敢公布大號了,怎麼你們這些檢舉人還躲著啊?行義的人何需躲著!笑話XD
無言的第二行 wrote:原來濫用自己的專業,來合理化自己錯誤的行為叫做正義^++^檢舉人又沒有違規人的個資,扯什麼隱私權 (恕刪) 下面這種狀況你要不要也來嘴一下?你知道有時候在台灣開車,有許多路段按著台灣交通單位奇葩式的道路標線設計,你必須是要一路轉動方向盤,以近乎蛇行的方式才能做到完全不壓線 (跨線) 嗎? 這些事情不必列入檢舉當下的考慮,只要看到別人壓線 (跨線) ,不管標線合不合理,有沒有影響行車安全,反正檢舉下去就對了?!上面這種狀況,我相信連一般警察都知道,就算警察在場也不會舉發,但這卻是檢舉魔人日常在幹的事! 這種行為叫做很有道德、對交通狀況、行車安全有很大的幫助?!214樓 版友go14302說:" 台中烏日中山路就這種規劃喔,按照標線就是整條路不斷蛇行,當你要依造標線行駛時還要注意是否會被後面的車撞 "其實全台灣到處都是這個偉大政府交通單位所設計、劃製的"陷阱式標線",然後強迫人民一定要在上面冒險一路蛇行遵守標線,以免被一群無腦、無聊、甚至黑心的檢舉魔人亂照檢舉,這群人還沾沾自喜的往臉上貼金,以為只有自己是守法公民呢。檢舉魔人之所以惹眾怒,是因為他們是泛道德、不食人間煙火、不知道也不想面對台灣真實道路交通狀況的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