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3625 wrote:
納悶一件事,雨很大...(恕刪)
前面我很認真看完了,但看到最後我笑了,目前已知台灣車輛法規100年之前並無強制要求安裝後霧燈,也並非每台車都有後霧燈,沒有配置後霧燈車種驗車會不會過,一定會,因為我的車就沒有後霧燈驗車這麼多年沒被刁難過(包含監理所),另外我也查詢了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其中有一條如下,我想我是本國國民,應該是遵守本國法律(跟規則),國外我就不清楚規定如何...其實很清楚,遇到大雨等危害行車安全情況下有後霧燈者開啟後霧燈,沒有後霧燈者可以開啟危險警告燈,但如果有變換車但應該關閉並先行打方向燈後再變換車道(但個人認為明明就已經看不清楚路況還變換車道怪怪的)...
第五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PS:上文出處-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監理法規檢索系統.
在國外別人讓你過,你打招呼、閃大燈人家也看不到,會閃兩下警示燈來感謝對方。
在高速公路大雨滂沱,我自己都覺得無法看清楚前方30公尺的車輛,我也會打警示燈,因為我看到前車的警示燈是非常清楚的,沒打的反而經常到距離很近才發現,會被嚇到。
在高速公路前方突然減速或定點,我從後照鏡看來車如果沒減速就會打警示燈,如果太緊急,一定按。就曾經前方定點,我看後方卡車還在約一百公尺左右,但還一直衝,我趕快打警示燈,才看他緊急剎車,猛點頭且越來越近,到最後聽到 "嗯..屁",在後方約3公尺終於停下來了,我也放心了,如果沒打可能會上新聞。
打警示燈是防衛駕駛的概念,有些網友一直講路權,如果命都掛了再來講路權,是別人在享受,自我防衛才是最重要的。但沒事別亂打警示燈,狀況解除就關掉,狼來了喊太多次也沒人會理你。
明明我們是左駕,道路設計以歐美為參考...
但歐美車商好的設計我們確不規範...我舉以下三個例
1. 這個主題在吵的...開啟危險警告燈時,若切換變換車道方向燈..
歐美車款在10幾年前...只要駕駛人這個動作,會自動中止警告燈
待方向燈...停止後,才會再變回警告燈...
這部份主要是若你車輛在快車道已經查覺有問題時,你可以先開啟警告燈
然後慢慢切換車道到路間...
2.自發光儀表板無連動大燈自動感應
很多日系車款..配有自發光儀表板...但晚上因為儀錶板對比反差...更亮
駕駛人往往以為有開大燈...尤其是在市區
但開大燈...不光只是讓你照明使用,也是讓其他行人車輛能在較遠的距離看到你的來車
可減少事故發生
我個人觀察多次,只要是晚上未開燈的車輛...我若有機會超車,多數都是儀表板是亮的.
3.前後車霧燈無強制手動開啟...不可連動車大燈Auto
同樣是晚上...也常看到不只是國道或市區道路,很多車霧燈就是一直開著
明明交通規則就有規模霧燈使用時機...但為何一直開著
你說是駕駛錯嗎?也是...
但車輛是不是無防呆設計不良呢?
若霧燈不連動自動感應車大燈...我相信這情況會改善一半以上.
所以我覺得...台灣法規對車商設計規範真的很奇怪
知道要強制裝後霧燈...確沒強制要手動開啟...
小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