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您這問題實在跳針太...(恕刪)
是誰告訴你"開110的最大,通通要讓開"
要看誰先進入超車道要超車,還是誰先進入內側車道行駛?
你連先來後到的順序都不懂了,怎麼談路權?
直行車路權大於變換車道的車,(不相信你可以路上去測試看看。)
但你為了這台中線慢車,強行介入已經早在內車道行駛的快車陣中,既違規,又拖慢了整個內車道的車陣。
法律要求遵守管制規則,你卻一直說法律違反法律,怪哉,要是讓你這麼簡單就看出來違憲,那立法當局所有人竟輸給數字兄啊~
你跟h兄一樣,只會認為你們的解釋才是對的,主管機關是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