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dog6962002 wrote:
並應依序排隊,俟對向無直行車接近時始得左轉,不得與汽車"併排左轉"。
應該是想排隊的就排,車道空間過得去就做車道分割,到左轉專用道前方待轉
這樣才是有效的利用道路面積空間,車道分割在平面道路是可以的。...(恕刪)
這才是不可以的部份,併排轉彎發生擦撞,肇責算誰的? 怎麼判斷是誰沒保持安全距離
車道分割不是這樣用的,汽機車都在行駛中的情況下併行哪來的安全距離?
國外車道分割是在汽車已停車或準備停車時,讓機車可以利用兩車道中間續行
不是讓機車在行駛的車流中鑽車縫,行駛中一樣都是排隊依序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