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觀念 : 內車道只要看到有後車接近就一定要讓路

鳳翎 wrote:


你可以問看看是非...(恕刪)


兩者都會干擾交通。
為何要比較?
懶x比雞腿?

乾脆 非超車不佔用超車道不就標準答案?
不用去比較誰比較不干擾?
看海成花 wrote:
兩者都會干擾交通。為...(恕刪)


國道不怕烏龜,
最怕理直氣壯的烏龜!
鳳翎 wrote:
一直把內線為超車道這句話當作尚方寶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新聞稿卻一直無視
連執法的高速公路警察局的po文也一併無視
...(恕刪)

"內線為超車道"? 並沒有這種法規 ! 麻煩依據法規
請您 看一下法規寫什麼? 您從來都不看
都不依據法規 ! 當然不知道法律說這是"車道" ? 法規劃分了1個1個"車道" ! 這是路權範圍 ! 在法律劃定的車道內行駛!
法規告訴您 依"限5"標誌行駛內側車道, 這只是依限行駛! 不是指定去走那一個車道,您卻去做不是法規所說的, 佔用"內側車道"的非超車行駛超車道 ! 再拿出一堆不是"法規"的東西? 說自己有權佔用???
法規 是 限制您只能做 A 這件事, 您卻反過來說成權利? 將"但書"擴張去做 B ???
佔用的理由, 不是依據法規? 卻拿出 說不清楚?自相矛盾的函釋?

法條白紙黑字 33-2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8-1-3本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依據法條的內容 就非常清楚了
難道 行政機關 就不受拘束 ? 可以違反 法律及法律原則 ?
允許小型車於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法規完全沒有"允許"這二個字? 最高速限在法規白紙黑字是"限制"義務 ! 從來都不是使用權利!
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 就應該讓超車道有功能 ! 不佔用超車道! 依法超車後離開 !

上述對於行政機關的錯誤函釋, 每一點都有詳細說明其違反那一項法條, 違反那些法律事實, 違反那些法律原則
本來就在說明那些地方錯誤
針對相同的錯誤說法 , 已經說明很多次了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379720&p=5#67323544
國道車輛佔用內側超車道, 駕駛觀念應該怎麼樣才算合理? 50樓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476240&p=14#
內線速限有模糊爭議嗎136樓

看不懂這是何種邏輯?
herblee是依據法律及法律原則, 來說"路權歸屬" 及"讓車"?
您知道有法律位階這回事吧!
您寫了"執法" 沒錯吧 ! 那"執法" 是不是要依據"法律"
您似乎是完全無視 , 把不是法律的東西一直拿出來貼!
用路人為何要遵守不是法律, 反而牴觸法律 的說詞????

從頭到尾, 沒有人在說可以超速!
問題從來不是"超速", 是車輛應該在那一個車道! 是"路權"問題! 位置錯誤的問題 ! 是有沒有使用權利的問題! 從來都不是"速限"此種限制應盡義務的問題 !

相同的貼文不斷再貼! 但 您從來就不針對這些"錯誤"來 說明
如果您完全認同"這些錯誤" ? 您大可說明您堅持這些"錯誤說法", 其法規的依據在那裏?根據是什麼? herblee 錯誤的地方在那裏?
真遺憾, 完全沒看到
鳳翎 wrote:




又在跳針~
阿你不是認同限速110可以開100佔用內側車道?
好巧我有查到有人在限速110開100被開單欸!
麻煩關鍵字自己查證,我懶的貼。
哈哈,這個吵不完的,我150開在內線也希望前面都沒車,但遇到個120擋在前面,我實在喇叭按不下去,畢竟對方也沒龜到,默默降成120跟在後面,然後待機從右邊過。而且開到150按喇叭閃燈什麼的,對方不見得發現,但反應時間很少,還是減速保持安全距離勿逞一時之快才是長久之計。真的有急事,例如小朋友就醫遇到大塞車,就真的走路肩,還真的被開單,乖乖繳就是了。
weiwei0118 wrote:


他斷章取義分享也...(恕刪)
herblee wrote:

".(並非法規告訴您 依"限5"標誌行駛內側車道, 這只是依限行駛! 不是指定走那一個車道,您卻去做不是法規所說的, 佔用"內側車道"的非超車行駛超車道 ! 再拿出一堆不是"法規"的東西? 說自己有權佔用???
法規 是 限制您只能做 A 這件事, 您卻反過來說成權利? 將"但書"擴張去做 B ??? 恕刪)


人家鳳翎大大邏輯就很厲害嘛!
東說不過~就跳針那個貼文。
西說不贏~繼續跳針貼文。
因為沒理所以只能跳針嘛!
就把貼文當尚方寶劍擋死金牌來揮!
還選擇性相信哦!
就是不相信警察說「非超車勿佔用超車道」!
herblee wrote:
"內線為超車道"? ...(恕刪)

H大你質問的角色錯亂了吧
你應該質問的是
1: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2:國道警察局
民眾不懂法律所以參考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國道警察局之解釋
何錯之有?
如果認為以上機關的說法與執法牴觸法律
拜託去告瀆職
而不是在這邊聽你的解釋
在這裡說你有多對
對於改善國道於事無補





再來一點
我沒推廣內線車道開錶速110
佔用內車道及堵住後方車流
我只是就法律、主責機關和執法機關解釋
和及實際執行層面去分析
看海成花 wrote:
人家鳳翎大大邏輯就很...(恕刪)


何謂佔用你要不要問一下國文老師
高公局和國道警察寫了一堆
你用「非超車勿佔用超車道」就自己擴權解釋
佔用的意思就是霸佔住
不讓別人使用
如果讓道不堵住後方來車
又何來佔用
gtr86x wrote:
正確觀念應該是只要你...(恕刪)



大家目地都是希望國道流暢且能發揮最大效用
但又不能牴觸國道限速120

我是認為,我也支持
內側保持時速在115-120間
(最好自己測一下gps)作調整
是很ok的。
(輪胎輪徑有換過錶速也會落差)
這點輪胎網都查的到


中線車通常都開100左右
內線115-120是持續在超車的(我講實速),
持續在內線這點沒什麼不對
但就怕遇到內線開100的,所以真正要呼籲的是
提醒內線的駕駛盡量依照最高限速行駛
這樣行車流量真的會快很多


半夜開車前後300公尺都沒車
我會回中線開115-120

一般車流情況
就是在內線115-120

後車若一樣120速度或微超速接近
就會讓後車
這都是視情況的

同樣的,內線我115-120。確遇到內線開100的車,
我會閃燈提醒他加速,但不是要他讓道
他若加到115-120,我就跟他保持安全距離開他後面
他若不加速,這時候讓道是他應該的。

法規已經在那邊了
樓主也說明許多情況了
但還是有人要求“內側超完車要趕快回中線”這點
到底是有沒有在開高速公路?

內線車流保持在115-120
是既符合限速
也較為安全的行車方式
車流效益也是最好的

至於那些已經開115-120的駕駛
還要強迫自己車道換來換去的
就真要小心別遇到右後方外線超車要回中線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