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沒有速限?

物以類聚的概念?
台灣法律都是參考用的?
那請問閣下這棟樓是在蓋什麼?

h880015 wrote:
回想我小時候 也有個住在衣櫥裡 只有我才看得到的美國朋友
真是懷念那段時光啊...


這個
好笑~呵呵

(忍不住又散步到此歡樂樓)
追求卓越 樂在其中 Mac Cool...
企鵝仙人 wrote:
物以類聚的概念?
台...(恕刪)

所以在說你們都把法律當作參考的

not for sale wrote:
應該說台灣駕照太好考
像你舉例的哪些已經算簡單
就像有些路口有個(停)的路牌
連這麼清楚簡單了
還是一堆車就這樣衝出去
如這個在香港
只要沒4輪在白線前停下
就會被開單扣分了



要舉例太多了。

市區從外線直接左轉彎。
市區右轉三線道大馬路直接右轉切內線,而不是先轉外線再切內線。
看到行人在斑馬線上直接從行人中間穿過去。
雙黃線大迴轉
紅燈迴轉跟行人強碰

太多太多了。


邁向3000。我也會。

企鵝仙人 wrote:
物以類聚的概念?
台...(恕刪)




物以類聚
不然就是他瞎掰的
我們什麼都有證明
他也不看
這種人 一輩子就這樣了

kurtis wrote:
真是令人嘆息近朱者赤...(恕刪)

哈哈,講不贏就要肉搜!原來你跟那些人一樣做出不文明的行為!
Ya....我要當3000樓……
雖然是棟廢樓
還是要來見證歷史
frogghoul wrote:
所以在說你們都把法律...(恕刪)



對你來說也只是參考不是嗎?
frogghoul wrote:
所以在說你們都把法律...(恕刪)

話說回來..閣下不也是把台灣法律當參考用的嗎?講不過了開始說美國法律,再來說德國法律


我也好想有說英文的美國朋友啊,結果我只有說英文的菲律賓朋友..
所以說樓主直接無視他沒有開方向燈的說法

因為開方向燈幹嘛?
旁邊車不讓啊,大車又切進來我又不能切出去(安全距離不夠)
所以樓主就先腦補好車子不讓他的情境了

那麼我大概也只留言到這裡
因為大概怎麼講,樓主也只想說是BMW的錯,自己沒有錯

我想這樓破3000應該沒問題
只是這個極限會到哪裡沒人知道
是版主會先砍呢?還是留言沒上限?或者是挑戰01系統的極限(不知留言有沒有5000篇限制?)

最後就拉板凳來看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