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感覺有點像是你們本來在公車後面,有可能是因為公車要準備到站,因此慢下速度準備靠站,因此後面的機車等不及而想要到左線超過它。照片有些不太合理,樓主前面兩個人是在更前面的距離,然後明顯的是要靠右,不太可能會因為被下到而忽然間靠到左線去。除非今天公車在樓主的右線位子,然後要換到樓主的那條線。不過還是希望申述時那些人可以相信你的說法。
是否超速、違規習慣了?以後就不要逞一時方便現在警察抓很兇又不是一兩天了!拍照地點該不會是在承德路與民權西路口那邊橋上,是絕佳的拍照地點阿你敢違規就是找死~~你想賴也賴不掉除非是大型遊覽車併排,影響行車才可能申訴成功
可以申訴看看但本案成功機率不高我弟在台北市已經被照過5,6張這種禁行機車的照片了每次罰單都寄回我媽那只好由我來買單雖然金額不高(每張600元)ps台北市這種在天橋上拍照的警察業績一定超好的如果將這項取締業務委外處理大家一定都會搶破頭
我聽過申訴這種案例的都失敗,能成功只有一種狀況 公車拋錨在那裡不動 前方狀況非暫時性,不然照規定你應該要在公車後方等待狀況解除後再繼續行駛,但有時後停在公車後不動反而會遭白眼 甚至被叭,順便提醒樓主 要超車前先想一下附近有沒有天橋或高架橋,不然這樣超車一定會被警察抓到的,時間固然重要 但錢難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