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府信箱,一人一信抗議廢死刑人權團體,反殺人飆車族,救好人!!

一聲入耳裡
萬事心中空
一聲入耳裡
萬事心中空
chien1981 wrote:
也許該想想,不是怎麼...(恕刪)


難了啦

台灣現在都專出出張嘴的政治人物...

我還覺得

還是以前兩蔣時代比較好

現在已經自由過度了

家長都把教育的責任丟給老師

然後有的家長就會用運用關西去恐嚇老師

讓老師不敢教

親眼所見+耳聞....

有時候真的想把那些家長抓去斃了

qazwsx456 wrote:
難了啦台灣現在都專出...(恕刪)


這就是 過度自由的黑暗面
惡性重大殺人者不分年紀一律判唯一死刑,同從國外帶毒品進海關一樣
此惡性重大含無照駕駛(這幾個小鬼、路上一堆騎破50的阿桑)
酒醉駕車、危險駕駛、闖紅燈等"明知其危險,可能傷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但仍為之者"。

人權團體則強制解散,不然同加害者一起進監獄服刑,
台灣是需要法治,人權在"解嚴"時就已經有重大突破了..

君不見老蔣、小蔣總統時代有啥"離開風景據點"就會被殺的案例,
只有觀光勝地-太魯閣,落石砸中遊客造成死傷的"意外"案件。

另外,有多少社會新聞報導,加害者都是前科累累的人,假釋或出獄後,又再度犯案的???多少例子???
這些人注定要一直作姦犯科,為何不落實真正的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直接連署來全民公投才有用,比那些政治意識議題重要多了。
全民公投也比較快,也當年底選縣市長的政見。寄個啥電子信,那些官員、民代才不甩你咧。
同意以上鄉民的看法,既然教育、社會制度問題這麼多這麼難,
何不就用最簡單的原則「殺人者死」來保障人身安全的底線。
光這半年就有多少爛人在殺人之後還以為可以脫身?
治亂世用重典,空言仁義社會並不會比較和諧,只不過是婦人之仁而已
人權是對人講的 那些小鬼是人嗎 對他們講什麼人權 感化院進去幾年 出來還是廢人 沒駕照還開車 開車就算了 看人不爽就打人 那被害家屬可以看他們不爽打死他們嗎 看新聞報導說怎可能他們做的 他們平常很乖 乖會無照嗎 乖會看人不爽就打人嗎 平常就有劣根性才會做這些事吧 周楚尚知自己是禍害 他們自己知道嗎~~
人權團體所主張的人權,廢除死刑這沒有不對
不對的地方就是時機,在台灣還沒有真正民主,公益,法治完備的情形之下
要廢除死刑,只會讓社會上的敗類更加肆無忌憚!!
希望法務部那位姓王的不要一意孤行,這是個講究公平的社會!
嗯...我也認為未成年殺人應該視情節來判刑

每個犯案後都會說後悔啦...知錯啦(有些還不當一回事咧)那又如何?人都被你殺了

就像新竹那位碩士生的母親說的"我砍你三刀再跟你道歉"你願意嗎?

雖然有些論調是主張人性本善,犯錯的人要給他自新的機會

但是有幾個服完刑期或是保護管束過後真的能從新開始?

往往都是再走回頭路,甚至越犯越大件的也不在少數不是嗎?

犯錯之前接觸的那些人事物,服刑後真的就能完全撇開走上正途嗎?

而且制定法令原本就是要約束犯罪,一再的寬容就失去"法"的意義了!
+1

沒用的政府,現今社會亂成這樣,讓大家出門都膽戰心驚的,為什麼要我們夜間少出門?為什麼要我們看到社會敗類就要閃躲?而不是指責他們、教導他們?為什麼要我日後的環島之旅出發前,得先買好保險、寫好遺書?廢除死刑對嗎?應該是要嚴刑峻罰吧?!您是不是把該照顧的對象搞錯了?!偉大的政府啊!您的人民百姓出遠門(還是在國內哦)前得先寫好遺書,您不覺得很可悲嗎?

這事若傳到國外,應該是國際笑話吧!還有誰敢來國際觀光?!

p.s:出遠門前寫遺書,很多網友都這麼做!
全都露 wrote:
但是~無辜的被害者還是回不來
最痛的還是被害者和加害者的家屬
難道一命償一命就能撫平被害者家屬的傷痛??


無辜的被害者是回不來,問題是不判死刑會讓下一個被害人再發生,判死刑是要有殺雞儆猴的作用,讓想犯罪者有所警惕.讓悲劇減少禍根絕才是重點

如您所說,事情已發生無法挽回就不用判死刑,那下次我超速開車也不用罰錢了,因為事情已經發生,罰錢有何用?您說是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