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08914 wrote:
個人感覺....掛殘...(恕刪)
我也覺得版主該抗議的是開車的不良行為也認為要是能發揮01鄉民們的廣大力量來譴責這種不良開車行為是好事
但是這跟啥麼殘障資格...甚至是開啥車都沒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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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有殘障資格的
基於此我想在版上有些話想說
1.根據牌照稅法,本人或家人親屬或是同戶籍裡面具有殘障資格者,確實以一戶為單位可以申請一台汽車為免牌照稅。也就是說,也許你看到的凱燕駕駛者好手好腳蹦蹦跳跳,卻不代表他的使用殘障牌照是違法的。

2.最新的修正法是立法院財政委員會98/05/09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修正案》,同意將身心障礙者用車從排汽量三千西西(含)以下免牌照稅,修改為二千四百西西(含)以下才免牌照稅。
而這個"最新審核中"的修正案另外還修正了不再限定為同一戶籍親人才能免牌照稅。
這還只是初審,但是也一併提上來給01鄉民們了解一下。
3.對於現階段的法案跟修正後的法案,我個人覺得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這裡並不是討論這問題的地方,我無意在這提出這方面的見解。我只能說殘障免照稅固然是種福利,但是....相信我,任何一位真正殘障人士寧可正正常常的身心來繳交牌照稅而不是為了貪圖那免稅資格而自願為殘障。
4.當然以前很多人拿殘障免稅來逃避牌照稅(以我們這種小小上班族,CC數越高確實那個牌照稅高的負擔挺可怕的),可是這問題某種程度上是凸顯了公務人員執法上的無能跟不當。對於他們職業業務範圍的不確實執行跟法律的漏洞(我相信一定有立法委員大爺們使用這個法律漏洞的,不管是在任還是卸任的)讓一般人對這事情心理上有所不平衡,我能理解。相信版主某種程度上也是有這種心態上的不平衡才發了這篇文吧??
5.我的車也確實申請了免牌照稅(不過去年被人撞..毀了..最近才報廢),不過當初我買的是2500 C.C.中古美國車,買這車沒別的原因,因為安全性高又車價便宜而已。而要是依照這修正法上面所提的,我這車會失去免稅資格。可是這對那些跟我類似處境的車主來說,確實是不太公平!因為我們是自己使用而非為逃避牌照稅的。
法律是為大多數人的公平正義(另一種說法是,法律保障懂法律的或者是有錢有勢的人
)我能理解,作為一個奉公守法的小小中華民國國民,我只能選擇接受這結論了。6.不得不說,對版主發文中刻意去提到對方掛有殘障車牌,在我的角度中來看是有些不舒服的,所以才回應這篇文。
版主你可以說"這台凱燕居然還是掛著殘障免牌照稅的車牌",因為問題點應該在於凱燕車主的沒品跟危險性的開車行為,而不是車主殘障資格與否的問題。我能理解你對於對方開凱燕這麼貴這麼好的車卻還掛著免牌照稅的不平衡心態,卻不認同你文中對於殘障免稅的描述。
突然聯想到教育部的"有品活動",要有品,不是用喊的,是用作的。
是不是我們01上的鄉民們也發揮一下我們大站的力量來有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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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現在的社會環境,要求得一個工作確實不容易,對於殘障人士更是很難求職。(這是我的中年危機啊
)生存....非常不容易(我可以補一句"這是戰爭"嗎?
)我就曾親自經歷過不少次的職場上的歧視跟不公平的待遇。
我只能說,這是自己的命,一切都得靠自己。
但是也呼籲我們01上的鄉民,是不是對這些殘障人士們多點尊重??
能不能不要以不平衡的眼光來看待"殘障牌照免稅"這個原罪呢??
飛行爵士 wrote:
我也覺得版主該抗議的...(恕刪)
說真的, 車子CC數大小, 跟殘障是完全無關的, 在日本, 我就看過些車子有改裝升降裝置, 讓輪椅能夠方便上下, 這些車子一般都是比較大的休旅車(才有空間改), 大車的引擎排氣量一般都較大, 好了, 現在這些利委豬公為了便宜行事, 把3000CC降為2400CC的車才能免牌照稅, 口號打得漂亮是為了防只此社會福利被有些人買高級車濫用, 但是卻真正壓縮到有需要的人, 況且, 這種社會福利本來就應該有配套措施讓這些人能夠不濫用這些社會福利, 現在真正需要使用這些社福的人, 卻被投以異樣的眼光或變相打壓(小引擎拖大車, 車只會更耗油), 左看右看都看不出來為什麼在社會中弱勢的人已經在現實社會競爭力不如一般人了, 現在這種有限的社會福利卻一再被打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