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暐 wrote:
那時快要滿十八
換言之,你就是無照騎車:
1.你無照騎車,要說對方要負完全肇事責任,這點恐怕有點問題!
(1)雖然無照騎車有過失,但對方沒有受傷,算你好運。
(2)雖然你無照騎車,但刑法的過失傷害,縱使對方只有1%過失,你有受傷,車禍案件通常還是會構成過失傷害。且刑法沒有過失相抵的概念,所以你無照騎車去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方還是會因為迴轉沒有注意往來車輛構成過失,成立過失傷害。
2.你無照騎車可能的影響:
刑事部分:還好對方沒受傷,不然過失傷害恐怕你也少不了。當然這部分有人認為有沒有駕照跟有沒有過失是兩回事,開(騎)車有沒有過失不會只看有沒有駕照這點。不過基本上我想無照就不應該上路。另外無照駕駛如果肇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86條第1 項之規定,會加重其刑。
民事部分:有過失相抵,無照駕駛表示你自己也有過失,這部分過失相抵後.你不一定能全額受償。
林小暐 wrote:
一台雙黃線無預警大迴轉、對方完全肇事責任
何以見得對方是完全肇事責任?你說的?還是經過警方初步研判?還是有車禍鑑定過?
如果都不是,既然案件還沒到法院,一切話別說的太快。雖然你傷得很重,值得同情,但既然自己也無照騎車,談賠償姿態就別那麼高。
林小暐 wrote:
第一:不是要申請什麼現場分布圖(三千塊那個?)要去哪裡申請?
如果車禍當時有報案,交通警察會依法處理,製作車禍初步研判之相關資料。如果對警察的初步研判肇事責任有意見,才需要送車禍鑑定(花3000)。
如果車禍當時沒有報案,得自行花費送車禍鑑定,這種鑑定結爭議比較大,因為現場都是雙方回憶重建的。
林小暐 wrote:
第二:我們求償的金額會很過分嗎?(剛買一個月的新車+醫藥費(一年後還要開刀取出)+財損+無形的費用)
重點我之後的後遺症不是用錢可以換回的。
只要過失傷害成立:
1.有單據的部分:新車維修、醫藥費、無法工作損失等,我想你只要舉證,法院一定會判給你。
2.沒有單據部分:如精神賠償,未來無形的後遺症,自行預估一個金額後,想辦法說服法院判給你。
林小暐 wrote:
第三:像這樣子對方是完全肇者、所以我方贏面較大?
如果經過警方研判或鑑定過,對方是完全的肇事責任,我前面已經說了,不需要對方是完全的肇事責任,就算對方只有1%的過失,而你有受傷,過失傷害會成立,你當然一定勝訴,但不代表你可以拿到你想要的金額。
既然對方目前不願意和解,那你就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在檢察官面前,我想對方會願意跟你在好好談和解的。
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