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第一次被開這種單 : ( , 於國道三被逕舉了一張3000元罰單(有附圖)

我記得抓這種安全距離的地方地上都會畫上等距線, 以利換算距離....

每次我看到這種線我都會加大車距.....但是.....趕羚羊咧...常常有爛人看到車距變大就插到我前面.......
jomini wrote:
請問版上各位前輩有被開過相同的罰單嗎? 要如何申訴呢?


有條子在抓這個喔?
政府缺錢缺很大! (雞蛋裡挑骨頭)
以後開高速公路....如果走國1時速110公里正常保持車距55公尺~~在車子10公尺前有車突然插進來...我必須馬上放掉油門或採煞車在拉長45公尺.以保持安全車距.......這樣應該常常換車喔

轉貼一下 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有點年紀了)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高速公路上取締安全車距爭議不斷,常有當事人不服取締標準,甚至連警察都不清楚國道安全車距規定,批評開單路段宛如「陷阱」,質疑國道警方好像在搶錢!

高縣警局某資深偵查佐九月中旬開車經過中山高速公路北上二七二公里處(台南新營段),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遭國道四隊拍照舉發,當事人近日接到罰單,對於開罰理由不能接受。

偵查佐表示,罰單上告知車速九十四公里,應與前車保持「四十七公尺」,但所謂的安全車距駕駛在車上如何判斷?中山高路面「間隔線」駕駛行進間如何能精確掌握?這種情況下被開單實在無法讓他心服!

他打電話向國道四隊查證,對方無奈透露,類似取締未保持安全車距糾紛確實不少,他們已接到許多抗議電話,台南縣另名兩線三星警官九月中旬也在南縣國道路段接到同樣罰單。

偵查佐指出,他知道國道要保持安全車距,但真的不清楚取締標準為何?且在國道上開車時,視線都會集中前、後車輛,誰會注意地上「間隔線」?他表示會繳三千元罰款,但很不服氣。

員警認為自己沒超速,與前車距離也「足夠」,對於國道車距安全標準頗不以為然。(記者王榮祥攝)
恩 是啊
記憶蠻深的, 因為在國道三又是中午時間,第一次遇到突然降速後來又一直在內線道維持100KM以下,至少在我換車道用後視鏡看時還是低速, 後面好幾台車也一起換車道囉,因為太龜了

m90739 wrote:
申訴!!

調相片!...(恕刪)


恩! 掉到照片後會PO上來 , 就算申訴不成也可提醒版上各位注意此路段

fredwu wrote:
警察在開這種未保持安...(恕刪)


恩 我還是會先繳罰款的,依行政法相關法條,像罰單此種行政處分是無法申請暫停執行的

這樣也能開哦....
不太合理吧~
我之前也有看到有人的車這樣被開單...
很無言
國三97.5...查地圖是在寶山休息站附近
以後經過該地要小心點
hjfrank wrote:
有條子在抓這個喔?政...(恕刪)

很多
聽無線電,常可聽到某天橋有可尼卡.
當時被拍之後
再經過都會看看究竟躲在哪

結果發現這個地點有兩座橋靠的很近
地上的線畫在過了第二座橋的地方
車子則是停在第一座橋的橋頭

這裡國道的地勢是下坡左彎
所以橋上的視野很好

有經過的車友有興趣可以注意看看

另外某次北上經過這裡
發現那個點要來抓北上的應該也是很方便
不知道有沒有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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