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呢

要舉發就舉發

上來貼文昭告天下是什麼意思

還是說...行車記錄器已經淪為意氣之爭的攻擊武器呢
當下選項:
1.報國道警局,表示對方車輛疑似酒駕
2.想辦法讓剎車燈亮
請點我ID看精彩文章
我要看影片阿

加油~ 多記幾次.記得回報交通隊的回函!
呵,本來我回文還以為是不是有什麼規定我不知的,我還想快車道(內線)開一百怎麼會有錯,那這樣樓主你就先不對了吧,閃人家燈,人家有義務要讓你的嗎?雖說該車主後來的行為很不可取,但也是因為樓主閃人家燈,人家才會生氣的呀,那你要是不閃他燈,他也不會b你的車呀!不是嗎?
以前的我~~
都直接採煞車耶~~
因為 我開
速霸陸的
一代戰神
硬皮鯊 初代 原型機 是也~馬路小英雄之~~~~金美滿~~~


所以沒在怕的啦


供詞 就說
後面的車 跟我跟近 我 很害怕~~
不自覺 一緊張就採煞車
他就撞上來了~~
好恐怖喔~~
人生忙忙碌碌所追求的,大多是虛情假意,而所得的是無常和煩惱。
kipscott wrote:
.....
但我還記得先前新聞有報導
一輛客運車在限速100KM開102KM,去申訴結果敗訴
原因是因為該地時速限制為100KM,102KM就是超速


限速 100 KM/H,
開 112 KM/H 才有可能被拍,
要不然我早就收到一堆紅單了。
不知道發文者是跟車跟了多久才閃燈的??
幾秒??幾分鐘??

換個角度想,也許你才不到人家屁股後面沒3秒看人家不讓道(golf開100很慢檔到你)
你就火大不爽了,閃完大燈馬上切到中間轉快車道
這樣換成是我,我是那位golf也會不爽,而跟你玩下去

開進口車是沒什麼了不起沒錯~開國產車也少在那邊一天到晚自己有小弟意識得了理就不饒人

話都是你片面之詞,既然有行車記錄器
把完整全部片段都po上來大家看個明白
不要只會說有那段隧道內變換車道的影片而已
取暖勒

樓主還真是有品喔,大燈不是給你拿來高速公路上閃車用的,是照路用的
不了解樓主的心態
你認為你是對的 也有影片 直接舉發就好了
既然要來這邊PO 就PO上影片讓大家看看

GOLF在限速內  也沒低於限速
您可以自行超車 有必要閃大燈嗎?
換做是我  我也會陪你玩
讓我感覺  沒品的是你
hjfrank wrote:
限速 100 KM/...(恕刪)


北二高汐止路段限速90公里,所以對方開100已經是要被開單的極限了,
請不要再說限速100公里了,會誤導不常開這個路段的網友,
基本上當時情形如何,因為沒有影片,所以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想說不定對方是因為認為版主先挑釁(都已經開到限速+10KM/hr了,還要怎樣?)
所以才有後續的『報復』行為吧,
只能說最近高速公路意外頻繁,大家開車別火氣這麼大
跟我車牌差一個字, BUT 我不是開GOLF, 我開馬三~~~ 大大~~ 您就給他寄下去吧...... 這種人 就不用跟他客氣了,

不過~~ 基本上這種人 我不會讓他有機會看到我的尾燈的...... 我鑽 我鑽 我鑽鑽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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