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2tw6 wrote:就是阿我騎150小機車買每次依照速限騎在慢車道正中間後面的汽車都碼一直逼近我按我喇叭閃我遠燈甚至以距離我超近的距離從旁邊超我車我都要被嚇死了150的路權就是在慢車道阿不然你是要我騎到路肩喔真是要命可惡!!!!! 我的做法是...讓後面的車子沒機會對我閃大燈按喇叭因為我已經脫離車陣,剩下的就交給其他2輪車友去處理了...怎麼處理?就騎在慢車道阿...
下午五點 跑106 去程看到 影片中的那些哈雷(他們回程) 我看他們還蠻尊守行車,至少不會跨越雙黃線超車。不曉得怎麼說,也許太過自由發言的結果吧。造成一些亂象@@~假設那近十台的哈雷 如果真照汽車行駛 在已經很塞車情況下,不鑽旁邊的機車道,而一格一格像汽車那樣。另外別的汽車駕駛又是如何想,且一個車道哈雷不能並排。我只能說,請將心比心吧。
台灣條例是出了名的不合理,沒常理,沒道理。條例是死的,人腦是活的。該怎麼做,自己都很清楚。因為其他先進國家也認可在車子靜止狀態下,是容許鑽車縫的。來稿一次所有摩托車排成一列不並排停等紅綠燈,看看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