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被開單可以申訴嗎?

麵太郎 wrote:
試問樓主~巷口本來就...(恕刪)

景氣差,閒著也是閒著

萬一給朦中了,還賺到900元,可以去民權東路天X天吃麻辣X鍋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有申訴的空間 就試著申訴看看

今天若是角色互換 有申訴的空間 各位也應該要試試

申訴不過 就乖乖繳罰單


車種分流在多數路口禁止左轉的台北市我覺得比車速分流適合啦!!

機車不受禁左的限制 只要待轉 每個路口都可轉

但汽車就沒辦法了

要做到車速分流 除非一些腦殘法規去改掉(那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就讓我很受不了)

騎車時 看到左側車道到路口才切出來右轉 檔住兩條車道的白目汽車

我如果因這條撞下去 我也有部份責任

下雨天開車時 若遇下班時間 因車速慢 機車在中間鑽來鑽去 擦撞發生 責任也有

真的要車速分流 在現行法規不修改之下 很難啦!

內外車道都設一條機車專用道倒是不錯 但不是每條馬路都夠寛



聽說英國開放公車專用道給機車行駛的理由

沒有那麼多的空間設專用道,所以開放機車行駛公車專用道!


不要再說台灣小了喔,台灣本島比日本國的四國島大很多,比日本國的九州島小一點而已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汽機車分流是為了安全,所以設置 「 禁行機車道 」 ,目的是要讓汽車與機車分
開行駛,對吧!

但是「 非禁行機車道 」 上也會有汽車,那這樣機車不就隨時處在危險當中??



機車兩段式左轉,是否是因應「禁行機車道」機車不能走內線而設?
若是取消進行機車道,機車就可以直接左轉。

機車直接左轉會危險嗎?
應該不會危險,因為北市大直北安路機車可以直接左轉往大直橋!民族東路可以
直接左轉復北地下道。這是政府的設計,若是機車直接左轉會危險,不就代表政
府陷機車騎士於危險中!

平面道路用車速分流比較合理,較慢車走外側車道,車速較快走內側車道,並輔以
嚴格執法取締違規駕駛,以及用燈號引導路口車流。
米咖 wrote:
景氣差,閒著也是閒著...(恕刪)



我不吃辣~
可以點鴛鴦鍋嘛~~
哈哈~XDDD~


我只是一個路過的假面騎士~ 要快..請把煞車線給剪了吧~ 但死神就會招喚你了...
宮城小拐 wrote:
有申訴的空間 就試...(恕刪)


我只能說~
我不反對~

不過如果是我~
這種明明知道的~我就不會去硬坳~

所以現在就看樓主的後續啦~
呵呵~



機車等於汽車~
兩邊都應該互相禮讓~

但這我們這邊~誰理你阿~

而且說實話~

你要左轉的時候~
不是要提前進入內側車道嘛??

如果覺得沒辦法轉~
或是覺得車多~動線太亂~
還是一樣可以去待轉阿~



沒人強迫其他人一定要跟著轉呀~


這才是合理的規定吧~

我只是一個路過的假面騎士~ 要快..請把煞車線給剪了吧~ 但死神就會招喚你了...
我之前的狀況跟樓主很像,只是我是後輪壓到黃線,
但更糟糕的是,我的車直接被拖走~
所以我是認為繳罰單比較乾脆。
車速分不分流 我看不要再討論了
大家如果有開過車在台北市一段時間
再騎車上下班 會讚成車速分流的應該沒幾個
多點角度看事情 會不一樣

開放公車專用道給機車騎 但現行公車只能開40

如果開放公車能開快一點 機公車共用車道 那倒是真的很不錯的政策


巷口不是不能停 只要沒畫紅黃線都可以停

樓上壓黃線被拖吊的 我朋友也有一樣的經驗 前輪壓到一點點的機車停車格就被拖走

這種不是不能申訴 而是多數的車主 沒辦法舉證當時停車的樣子

條子多數只會照車牌和違規有畫線的地方 這對申訴很不利

我吃過最冤的單子是 機車停在路邊被拖吊

申訴寄來的照片才讓我知道我的車被一旁的汽車車主移到紅線區

但我沒辦法舉證我的車原本不是停在紅線區

(誰會停好車還照像留念啊!!)

宮城小拐 wrote:
看你的簽名 要取消禁行機車道
這點真的很不好
汽機車還是分道 可以降低很多無謂的交通事故
我平常有五天騎車 我也不讚成機車去騎快車道 真的很危險...(恕刪)

所以你車子一個禮拜有五天停在路口轉彎處嗎?

被開一張算你賺到了、偽裝成騎車的四輪魔人...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KenKuo wrote:
所以你車子一個禮拜有五天停在路口轉彎處嗎?

被開一張算你賺到了、偽裝成騎車的四輪魔人...恕刪)


我開文就寫了啊 我從13日就停在那邊 一直到22號才去移車啊!

接了告發單 才知道這條可以連續告發

車子只開雨天和假日 所以一停最少一星期

不用什麼偽裝四輪魔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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