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palicep wrote:
寧可讓她媽媽哭著沒兒子,也不要讓你媽嗎哭著沒兒子!!



+1 -..-
逼不得已情況下
也只有撞向飆仔這條路
不撞也是被打
撞了不一定會卡到機車
說不定這一撞
可以平安脫困
也能幫社會除去只幾個害蟲




飆仔聚眾滋事

基本上是嚴重犯罪

開車衝撞飆仔
可以解釋成為一種正當防衛
或是驚嚇過度的反應
真的發生什麼事情~~~撞死了飆仔

也是過失致死,在正當防衛或是驚嚇過度下
應該上法院判決之後
也不用坐牢

情理法之下,包個白包給對方就和解
(個人見解,還請專家解說)
loungbar wrote:
真的發生什麼事情~~~撞死了飆仔

也是過失致死,在正當防衛或是驚嚇過度下
應該上法院判決之後
也不用坐牢

情理法之下,包個白包給對方就和解...(恕刪)

你真的覺得事情有這麼單純嗎?過失致死不用坐牢?
請問你隨便包個白包,是要包多少錢呢?
多年前在紅燈可右轉遇到十幾台飆車族擋路
都是小伙子,染髮改管都載妹

我是第一台,我不叭就是後面叭我了
要叭有技巧的,不能小叭等他+小毛+漏咖+阿賽等諸兄弟轉頭來幹公堵媽
直接大叭20秒不停
轟~~~~~~~一堆飆車族就散開

我只把車窗搖下,頭轉出去,手伸出去,瞪大雙眼,眼中閃爍著復仇之火
一堆飆車族沒人敢嗆聲 (OS.還有人叫前面的再往前一點)

從20多年前跑過台北大度路跟屏東屏鵝公路的飆車年代
飆車族也不過烏合之眾,誰也不認識誰
要打槍就大力點,不然就不要打.................
往高速公路的方向逃跑囉........
如果他們有種跟上去就等著被拖板車碾死.......
ycs0808 wrote:
你真的覺得事情有這麼...(恕刪)


故意殺人自首都可以只關兩年了
過失致死會關多久阿........
橘子紅了 wrote:

故意殺人自首都可...(恕刪)

是啊!出來之後還能給幼稚園老師來個一槍

過失致死最重判兩年,表現良好一年後假釋出來又是一尾活龍...
跟條子說你正被飆車族包圍,條子會馬上飛奔而來??~~
這可能要看縣市.....跟你的身份!!~


曾經有聽過一種說法~~聽聽就好!!不要太認真嘿....

民眾打電話報警,要警察快點來抓壞人(現行犯)~
為什麼警察要開著警笛聲"嗡依翁依"來嗎?
真正的原因是---
因為,警察要警告壞人~"我來了,請你趕快走"~~
這樣,警察到了的時候比較不會有危險....囧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miket5 wrote:
從20多年前跑過台北大度路跟屏東屏鵝公路的飆車年代

大度路直直一條沒啥東西也有人來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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