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翔阿賢 wrote:
不好意思!殺肥肉不是...(恕刪)
呵呵,我的文意表達不好,我知道死肥肉是N牌的拉!

jyihern wrote:
雖然沒有直接碰撞, 但也因此發生了翻車事故,
所以野狼騎士還是算是肇事者, 的確是該付賠償責任的~
此時樓主應該當下就打電話報警, 進行車禍鑑定..
不然移動了事故現場之後, 到底誰說的算呢?
大家不要以為沒撞到就沒你的事..車開著騎著就變成肇事逃避啦!!
話說我兩個星期前也為了閃避一台沒閃方向燈就急切內線的阿伯,
結果阿伯也是加速逃逸..抓不到人...害我修車花了兩萬多...
早知道這麼貴, 當時就不閃避, 直接給他撞上去了...XD
重開比較快 wrote:
不知道你是不是太少在市區開車? 這種情況會讓你突然打方向盤?
某T是常翻車沒錯,開某T的車你就要有心理準備了....
但我想不是太誇張的瞬間轉彎要翻也是"""有難度"""
整件事我只想對您說,馬路是很危險的,不知道你駕照怎們考的,但希望你別再上路了
你開車大概不比酒駕安全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