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foxfox wrote:轉彎車沒讓直行車應該...(恕刪)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應該是在還沒動作之前才算數吧?既然樓主都已經讓對向車道外車道的A機車通過了,那麼當下車身應該是跨在內側二個車道上,才會讓B機車撞上副駕駛座的車門,這樣還是樓主全錯嗎?
Z-WAY wrote:但當轉彎車已過中心點開始轉彎時,直行車須讓轉彎車先行家父在幾年前也碰過這...(恕刪) 你說的這條應該是早期的時候有 後來被廢除了所以不管轉彎車過了多少,都是直行車較有利我覺得台灣很多駕駛人在這方面觀念是比較差的當我們要左轉時藉用對向車道,本來就應該要完全確定對向沒有來車以後並迅速通過
我覺得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轉彎車一定都比較吃虧 5萬我個人是覺得還好啦 因為我上次騎機車 前方老人突然緊急左轉沒打方向燈我被他撞倒 因為他受傷 所以我也陪了3萬8給他 我也是受害者阿 無員無故被撞 還要賠錢 現在這個社會誰受傷嚴重 就是誰對 法律根本沒啥屁用 如果你不想那摸麻煩 可以在跟他談一下價錢 看能不能壓低如果你可以等 那就直接約他到調解委員會去喬 其實可以不用等鑑定出來 可以先私下約他到調解委員會喬喬不攏 再等鑑定報告書出來 警察那邊就會有判決責任歸屬 給你建議嚕 希望能幫到你
如果那個路口是01(不是mobile 01哦)二時相號誌路口,1. 原po,號誌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車先行,為肇事原因2. 對方,直行車閃避不及,無肇事因素原po可以去交通大隊調 初判表,看過以後,會比較想跟對方和解(如果對方不是獅子大開口,還是和解吧)
arsa wrote:如果那個路口是01(...(恕刪) 這部分我想再第一篇敘述應該是相當詳細,當時車況是幾乎都沒車子(比較近的部份只有A車),正常來說左轉車都會緩慢驅車向前,當下想說天氣很冷就停頓一下禮讓機車A先行,大約停頓不到一秒兩秒,機車A已經過了小弟的車大約一個車身,差不多2-3公尺,就被機車B給攔腰撞上,整個車門已經無法板金,只能換個車門(可以想見那個衝撞有多大力且幾乎沒有煞車)。我覺得轉彎車面對直行車真的這麼的無力?如果對方真是蓄意詐財又或者有其他意圖,在沒有左轉燈的路口,難道為了避免此事發生,都不用左轉了嗎?小弟日後有打算到國外繼續升學,想想還是別留下什麼不好的紀錄免得日後麻煩。感謝各位的經驗分享。
IamLobanten wrote:前幾天小弟晚上的時候...(恕刪) 看完我只有覺得.....給法院處理 簡單多了肇事雙方都有責任 只有責任歸屬多寡而已....我猜 B車主可能沒注意前方狀況...還有車速過快還有 麻煩請A車主幫妳作證...
IamLobanten wrote:感謝各位的幫忙,目前...(恕刪) 明智...財去人安樂就好,五萬就能和解,恭喜你.我多年前也發生過類似的案例,不過我被撞的是右後門...(也就是說,我已經過了一大半)對方是不急啦,所以有等鑑定報告出來,很遺憾,肇責歸我...(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保險公司的理賠看到圖面時就講了,不用等鑑定了...)由於對方的右手腕骨折,休養近半年,連同醫藥,修車及薪資損失等等,賠了 23 萬和解...幸好有保任意第三人險,所以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
本身也發生過這衰事撞我的機車也是在B車行駛的車道他行駛快車道 . 也未依限速行駛我車已過半 他老兄(學生)機車撞到我的車尾所以要看當時誰犯的過錯多 未必開汽車左轉就錯的多只是騎B車人受傷 在台灣真的是有受傷的比較贏面(他家人獅子大開口說 在社會上要十萬以上才能解決 聽他再唱)後來是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付一些錢 給他修修機車及醫藥費(全部由保險公司支付)自己的車也是由保險公司付錢鈑烤的(丙式車碰車險)所以不要慌張 建議: 1. 先請保險公司出面喬2. 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