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a wrote:對阿!!尤其是人家才...(恕刪) 他這個文章只有打出:我想如果我的身份證、姓名、照片被人這樣公布在網路上,我一定會給他一個教訓!.......讓他跑法院跑不完!不一定是針對撿到他錢包的人。
傳說中的三倍速 wrote:希望你這輩子都不會掉...(恕刪) 公開他人資料跟掉錢包是兩碼子的事如果換成你的資料被人公開出來結果被有心人士利用莫名其妙的叫你3不5時真的跑法院,你會笑的出來?像一堆網站不需要本人親自申請只要有他人的資料就能申請
1+1=3 wrote:你早上09:10遺失..09:58打電話來...道謝...........0980x78x78讓你自己的不小心..跑6公里到永和來:...(恕刪) 難道.....他的電話是0980-578-9780980 挖XX 就XX這種號碼應該要用買的吧這麼好記這麼有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