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欠錢,可以這樣當街槍殺嗎?又不是沒法律的老美西部拓荒時代.....還是我們要回到老共那種惡法我可以不遵守的文革時代?難怪有人說不到台灣不知文革還在搞但是,在某些熱衷替強姦犯、死刑犯辯護的某黨立委的掩護下(還外加兩任政府前後兩位瀆職的法務部長)這些人是天亦不怕地也不怕犯人OS:殺一人是死,殺多人也是死,反正我裝乖乖就會有人來替我說情講義,我它媽豁出去了!!!
現在的死刑很講究,減輕很多痛苦了,也應該算是顧到人權了如果是古代,那就!!!http://tw.myblog.yahoo.com/jw!ewqF7HWaGxucOznXwi5X0g--/article?mid=963還有,替別人下地獄的這種話,千萬不要說啊!!http://tw.myblog.yahoo.com/jw!xsBg5H6RRUS2xnFE.mGlAg--/article?mid=4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