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關心。跟指教~~

chiache wrote:
今天在台中市的五權西四街上,本來開開心心要來用餐,因為旁邊的綠化公園正在舉辦有關寵物的活動,人潮洶湧,好不容易停好了一輛車,但同行的車子要稍晚才到,於是便開始搜尋看附近有無車位。剛好看到有一位車子已經使離停車格,想說我先去佔個位置,等會同行的車子馬上就到。
在等待當中,突然一輛鐵灰色的福特轎車作勢硬要插入我所佔的停車格。難道大家就沒有替人站位的經驗嗎?我們站在那裡也不是吃飽沒事幹,當然是有車要進來才會在那裡等人的不是嗎?這還不打緊,再我拍了兩下車尾想要告知說我這裡有人要停時,對方下來了一位年輕孕婦,批頭就開罵說:「這位子是你的嗎?你的車子勒?」當下我也被嚇了一跳,有這樣嗆聲的喔!我當然也是回他:「我們的車子馬上就來,你這是幹麻!」就再這時候,裡面開車的另一位小姐不顧我站在那裡,應是把我撞了下去,當然人肉不比鐵牆,還是被擠到了旁邊,而且車子裡的人還補了一句:「我看你在這兩次了!」就是因為車子還沒來我才會站在那裡的阿!難不成我嫌著沒事幹阿!
但是最令人氣憤的是,他竟然可以用它的車子就直接給我撞下去,當下要不是我氣昏頭了,不然真應該報警處理,告他蓄意撞人。不知道大家覺得這樣個經驗是不是很扯!真是欺人太甚!


車位是給車子停滴.........

不是給你站在那裡當人肉戰車 樓主你自己理虧還趕跑來這裡抱怨

第一次看到這麼帶種的 拿個板凳準備看戲

這個有的砲轟了 大家繼續
跟公立圖書館的自修室一樣,尤其是現在接近高普考的時候
放個衛生紙或一瓶礦泉水人就不見了,結果自開館到中午都沒看到人...

(原來是跑去補習了,手上還拿著補習班的資料)
chiache wrote:
當下要不是我氣昏頭了,不然真應該報警處理(恕刪)


啊是幹嘛不報警?

這種"要不是怎樣怎樣,我早就怎樣怎樣了"的文章看多了

想笑也笑不出來

少在那裡馬後炮啦老兄~我倒不相信你當下被車子碰撞的瞬間會真的"昏"到神智不清

連報警這種簡單撥三個號碼的舉手之勞也會忘記

車位不是你家的,你有本事就當人肉長城站著別走

多多為其他同樣在辛苦找車位的用路人著想吧,想想今天若是你遇到這種情況

你會摸摸鼻子自認理虧走人嗎? 算了吧

找的到車位沒本事第一時間停在那裡怪其他使用者惡霸啊?

在我看來不過是烏龜遇到鐵鎚,一物剋一物,剛好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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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註冊的帳號

第一篇就受到如此猛烈的火力攻擊

開版應該想笑也笑不出來

這再一次證明

發文也是一門大學問~~~~~~~~~~~~~~~~

這篇文章看了還真叫人打從心裡覺得有趣

取暖大失敗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取暖文...

停車格是停車的, 不是站一個人在那邊等另一部車的
樓主用身體佔車位~~~

想也知道對方當然也用車子把你身體撞開搂!!!!!

停車位是停車不是停人!

用身體佔用停車位最沒品!



chiache wrote:
今天在台中市的五權西...(恕刪)


用人占車位,迫使他人無法停車
你已經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此乃公訴罪

遇到你這種人,我就併排在車格外,然後報警
讓法官教教你,看能不能用人占車位


用撞的真的很不應該
樓主為了占車位被撞開,害的車位被搶走
聽了替樓主感到生氣

下次樓主記得要用躺的
直接躺在要佔的車位中間
相信應該不會有人在開車撞到樓主了
chiache wrote:
今天在台中市的五權西...(恕刪)


有次也跟你一樣
先請朋友下車占車位
後來有台車先到示意要停
我就請朋友先回來讓給他
反正車位再找就有了

一旦起爭執
就算車位有了
不怕被刮嗎
一個自以為是又沒水準的的人
遇到了一個沒品又不講理的人
開版大 真是欺人太甚!

車位是給車子停滴.........

不是給你站在那裡當人肉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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