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我該馬上讓車道嗎??

party228 wrote:
我覺得你是不是離題了...(恕刪)


'而我車速度如果120,我gps上是118'

我應該沒有離題吧
樓主主題討論是不是該讓道
就依原文敘訴
試想當時狀況 檢討是不是適當的進入內側車道 有離題嗎?
且回文我也提到
砂石車不應進入內側車道(違規)

內側車道一樣也不容許路隊長(堵礙車流=違規)

如果樓主當時情況被我言中的話 違規檢討違規 只是猶不自知罷了
如果當時情況不是如此 後面車車閃燈 表示他比較快 為何還不讓道?

附註 不知樓主開哪輛車
可以"而我車速度如果120,我gps上是118" 誤差值這摸小
是版大2009.12.11 所PO的"車子被踹"文內那輛嗎?
煩請告知廠牌型式 下輛車車一定參考!!

我只是開國慘車
而我車速度如果120,我gps上是113(GARMIN1470T)
上國道(限速110路段)我都開表速125 GPS約118~9
(車速表與GPS速度差值 我想我的數值應該比較府合大眾行車時的數值)
party228 wrote:
之前開高速公路的時候...(恕刪)

遇到砂石車,只要情況允許,我是會讓啦.

沒必要拿自己的生命去比拼吧? 尤其是根本沒勝算的局.
m90739 wrote:
我只是開國慘車
而我車速度如果120,我gps上是113(GARMIN1470T)
上國道(限速110路段)我都開表速125 GPS約118~9


他車子的表速和 GPS 誤差只有 2 km/h 是有可能的。

限速 110,
表速開到 125,
你的心臟很硬喔。
就當作是那砂石車內急或是急著想幹嘛吧,
你速度都120又不是慢到哪去, 又不是不讓, 當下你判斷沒辦法安全的切出去, 頂多打個方向燈提醒他人你想要換車道, 看看隔壁車到有沒有好心人要讓你切出去, 後來你也切出去讓道, 我是覺得這樣就可以了,

真的要立刻減速切出去也要看隔壁車道駕駛讓不讓你切, 加速超過隔壁那串車, 速度太快也危險, 行車安全是多駕駛人互相體諒才得以達成的, 基本駕駛禮貌規則要顧, 但自身安全也要注意
個人覺得還是要讓..他違規是他的事
在內車道要超車你還是要讓

party228 wrote:
之前開高速公路的時候...(恕刪)

n16894176 wrote:


後面有車就要讓,...(恕刪)

b13b31b41 wrote:



所以我說油門繼...(恕刪)





其實很難理解斷定對和錯的比例!

如果是在美國內線超車帶後車可能會死前車

如果是在德國凹偷棒內線超車帶只有重型機車/超級跑車(非明文規定還有依照等級區分高低)/特殊值勤車輛/高速

超越車輛行駛!

如果是在某些國家佔據內線超車帶甚至於要吃子彈的!

但是很無奈!這裡是台灣!

有許多人一掌握方向盤

道路變成他的.....,

規則變成他的.....,

方向變成他的.....,

號誌變成他的.....,

速限變成他的.....,

超車帶變成他的............,

除非是不巧遇到了.................才會萎縮吧???

所以每天都有大大小小車禍糾紛引發鬥毆砍人事件上社會新聞不足為奇.........?

像是我已經這把年紀如果

走路都會前看後望左顧右盼(有時候還要躲刀棍槍彈流彈)

騎小綿羊能靠邊閃就盡量靠邊閃(經常被逼到去騎水溝蓋)

騎重型機車能閃就盡量閃(經常被瘋狂份子逼到快要犁田)

開小車能靠右讓道就盡量切入右線(很多人是看你車子的賽思size小逼迫你讓路)

開大車怕被更大的大車遠燈+空氣喇叭+逼車+左右夾擊+擋道+棍棒伺候..........

Welcome To Taiwan ! Here Is Taiwan ?

God Bless YOU!

適應環境吧?不然氣死自己勞健保不賠喔......?

恭喜今天幸運平安歸來!又多活了1天...........?



騎車-是一種活動~洗車-是一種勞動~飆車-是一種衝動~玩車-是一種鼓動~賽車-是一種運動http://blog.yam.com/marco09f1
其實在大力推廣宣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同時,其實還是要呼籲駕駛人遵守速限安全駕駛.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個政策和行車倫理已經被過度討論成我要超車我就是老大,其他人都得閃開的怪現象,實在是濫觴
就文中樓主所示的情況,有網友認為打個右轉方向燈,個人也贊同是最安全的作法,提醒中間車道駕駛準備超完車切回中間車道給後方車輛作準備,也示意給正後方車輛我只要超完車就會讓出車道的明確訊息,對所有駕駛人安全有提醒作用
個人也經常遇到剛好要超車,切換至內側車道,後面的性能跑車或趕時間的駕駛開著閃著大燈的車疾駛而來.而剛好旁邊右側的車輛不超他還好,一超就要跟你並行不讓的尷尬局面,這時不超速也不是,超速也不是,真的是心驚膽跳怕收獎狀嚇的滿身冷汗了.
還是規勸部份網友和用路人,除非真的是遇上龜車停滯不前,神龜擺尾了,不然還是給前方擋道的車輛一點緩衝時間,也許他剛好超完車就讓出車道了,(像我就是),別動不動就大燈喇叭伺候,也許開車上國道的氣氛會更美好,不是嗎?
PS(我看我等一下就被打入神龜一族了,自己先閃邊了)
網路,讓訊息傳遞的很快,卻把人的距離推的更遠了...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怎覺得超車道淨空的概念被無限上綱????

不佔用超車道是種禮貌,
前方車輛正以速限"超車中", 不作壓迫他的動作也是種禮貌吧!!

開車本來就是互相的, 以行車安全優先考量吧!!

z0z0z000 wrote:
依交通規定的論點
完全不需要讓 因為砂石車不能行駛內車道 更何況想超速超車?


我很想請教高明:

請問有哪一條交通規則,或是法律規定:別人違規就可以不用讓??
違規如何判定?老百姓有權判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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