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條
行人穿越道號誌雙閃黃燈表示前有斑馬紋行人穿越道,車輛應在接近時減速慢行,如有行人穿越時,須暫停於停止線前,讓行人優先通行。
而這一項 , 通常會在考取駕照之後 , 有99%的駕車時間會忘了有這一項規定 , 所以下次小心一點吧~
的確 , 這一位騎車的女性也是神風特攻隊的一員 , 真的是很不顧自身安全的騎車模式 , 萬一不小心發生事故 , 其實是兩邊都有錯 , 但是她肯定會受傷比較重 , 到時候真的是會有一種感覺 : 金架吳告雖~~
題外話 , 大約在十五年前 , 我在高雄騎車經過閃黃燈的路口(玉竹一街跟中山一路南向交叉口) , 前一個路口綠燈後一群機車就往前騎 , 就在經過上述的那一個路口後不到10公尺就被兩位警察杯杯整群攔下來 , 包括我在內 , 大家還在納悶到底是犯了那一條交通法規 , 結果其中一位警察杯杯就像老師一樣的站到機車群前面說 : 你們都闖黃燈了!?!?!?!?!?!?!
啥?!?!?!?闖黃燈?!?!?!?!?!?!?!?!?!?!?!?!?! 回頭一望 , 只見一個閃黃燈的號誌 , 再回頭 , 我就在一張紅色的紙張上面簽上我的大名 , 價值500元新台幣 , 從此之後 , 我就成了一個遇到閃黃燈就會減速的傻瓜 , 說給朋友聽還沒有人相信我.............我說的都是真的啦

不信?!當年跟我一樣被攔下來的出來說一聲吧~
我,只相信我自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