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規定不能做的,就是可以做
在歐美:
法律沒規定可以做的,就是不能做
只是這一點差別而已,大家不要太驚訝!







darkmanx2 wrote:
樓主監督政府機關的執勤過程是對的,但我覺得樓主看事情的角度要試著多元化
有很多事情你看不到,卻是有人默默在耕耘
一句"辦竊案都不積極"就抹煞了那些默默耕耘的人的努力
dxchen wrote:
對偷拍沒有意見
但強力抓酒駕... 贊成
敢喝就不要怕配罰
樓主那麼反彈,你是喝酒騎車被開過單嗎?
drrnchn wrote:
主要是效率的問題
機車的酒駕特徵非常容易判斷(面紅 不戴帽 眼神渙散 左右偏移 忽快忽慢 忘了開燈)
汽車則較難辨識,通常是在開窗抽菸時被看出端倪
專案勤務的時間是固定的,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達到上頭要求的績效是基層警員的首要考量
其次,八大行業的打點就自己想像吧,只能說,落在警員身上的沒有甜頭只有壓力
在狗官、考績、仕途、養家活口的壓力下,社會公義只不過是遙遠而空泛的議題
最後澄清...我不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