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dun5168 wrote:
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10個月,實在是太輕了無奈


太輕?

我覺的SMART車主是活該…

以官司而言,是SMART贏了,
但是私下台面下,
是SMART的老母被人問侯的比較多次還是VOLVO車主?
開SMART的車主,還敢大言不慚的說:我根本也沒有麼樣啊!最好是根本沒有怎麼樣啦!你不當烏龜車擋住內線超車道,人家跟你無冤無仇,會這樣子對你嗎?該死的佔用內線超車道烏龜車!!!
當您找我的時候,我不是正在看BS... 就是在回家看BS的路上。
檯面上Volvo車主雖然是有錯的

但是SMART的車主在檯面下一定被很多駕駛大哥們給罵翻了

希望以後開在高速公路上面的龜車,不要在測試別人的極限了=

該讓就讓~別因為你一隻烏龜害得後面很多兔子不能跳= =

小卓1228 wrote:
Volvo的行為雖然...(恕刪)


正常的狀況下可以說是後方車安全距離保持不夠
但從影片看來,這次事故,前方的volvo車應負相當大的責任
萬一假如後方是一台大型車呢?
造成的傷亡會是如何?後果是幾個家庭的破碎?


我認為雙方都有問題
Volvo超車後前方無車急煞,有錯(但我可以解釋成"我超車後車速過高,我只是減到合理車速",這樣為何不可...)
後車連續行駛內側超車車道未讓出,有錯(還自我感覺良好的"我又沒做錯什麼"),若他的SMART又是1000c.c.以下的,應該另外多收一張罰單(但並不影響此案件判決)

台灣,法律不是保障真正沒錯的人,而是保障誰的故事說的較完整的人的...
乾脆以後強制各車廠安裝行車紀錄器算了...這樣就不會只有單方面的說詞了...
(隱私?"偽"人權團體不要出來亂,要調閱畫面會有相關配套才能進行,這有何不可?)
車,是買來騎or開,不是買來修的...但是我怎麼常常在修車啊?!
killerx wrote:
這個社會病了嗎??
雖然我也很討厭那些龜在內車道的車主...
但是這樣就可以超過他然後急煞車嗎??
難不成大家是覺得龜車是罪大惡極應處死刑...
然後VOLVO車主只是替天行道行俠仗義...
最好政府再頒發個行俠仗義獎給他就對了...
遇到龜車應該是盡你能力所及超他車就好了吧...
不然就是大家應督促政府立法通過懲處龜在內車道的車主...
而不是釀成更大的事故...
希望大家都可以理性開車...


是的...這個社會病了

那些說volvo車主幹的好的人.... 等自己或家人遇到急煞再來講吧.

不過看那個雜穟被判邢還蠻樂的..

第一次聽到過在高速公路內側有狗要過馬路 真好笑 老早被外車道車撞死
哪還有機會跑到中間 好死不死遇到有裝行車錄影的 算他倒楣

遇到這種龜速車離遠點吧 通常都是感覺自我良好的
atoss888 wrote:

是的...這個社會病了

那些說volvo車主幹的好的人.... 等自己或家人遇到急煞再來講吧.

不過看那個雜穟被判邢還蠻樂的..


真希望你永遠不會因為如小孩發燒、親人身体不適要急著到醫院時而在路上被這台smart的車給龜到…

又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錯在賭氣兼賭爛


volvo如果真的有急事趕時間

超車後應該加油門快走

那不是天下太平

不快走

反而繞到人家面前表演急煞

沒事惹事→果然肇禍

去蹲十個月剛好而已









deweylu wrote:
VOLVO 急煞釀禍...(恕刪)


LAG 粉大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