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棍.電擊棒千萬不要放車廂

ted31139 wrote:
人家比你兇,你一定要比他更兇就是了!!

是這樣沒錯....
如果對方連槍都掏出來了

那在兇 也沒用了
那真的掰了

那到底要怎知道是不是虛張聲勢鴨~~~
yky1166 wrote:
要和解只願意賠1千2,他叔叔原本說1千六,但是他連區區1千6都拿不出來,怪他叔叔多說400那400要他叔叔出(恕刪)


為什麼這段看完讓我笑好久

連四百塊都要計較,這傢伙是不是窮傻了
yky1166 wrote:
今天中午跟人發生糾紛...(恕刪)



那現在車廂裡能放什麼.....


原本也想考慮放個警棍說 結果居然是違禁品?!


那我車廂就只剩雨衣了
sharala wrote:
說實在的我前天還去大賣買BB槍
不過,找不到,好像BB槍被管制了
要到專門店買???

模型店或玩具店就有在賣了...

我4月多才去買了一把

用來打我家蟑螂壁虎的

打起來真爽
yky1166 wrote:
今天中午跟人發生糾紛...(恕刪)


車廂內藏警棍犯法??
那我乾脆藏菜刀好了

小弟的車廂一直都放著甩棍,當今社會,隨時都有人會來找麻煩

我到很期待哪天可以拿出來請飆車族吃


另外...別道聽塗說,BB槍,想被打死你就拿出來,嚇嚇小朋友還可以
balloon wrote:
是這樣沒錯....如...(恕刪)


拿那個出來喔!!


那的確就是趕緊落跑了!!!


記得要先打119阿!!!
社會這麼亂 按個喇叭都會出事
打他也不對 被打無處伸冤
真伸了冤 還得遇到一個不收錢的法官

真正的老大 不會跟你爭這個
沒錢賺 還會卡案件
對方一定是混不出名堂的XX
有個律師叔叔的XX

治安這麼差
警察跟黑道泡茶
法官收錢判案+搞外遇3P車震
我只能勸你
在吏治清明之前 把機車喇叭按鈕廢了 電線剪掉
既然是警棍
就是警械
一般人民是不能攜帶的
警察使用警械須照警械使用條例規範
開宗明義就規定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使用警械時,須依規定穿著制服,或出示足資識別之警
徽或身分證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
何況你不是警察
最後有規定
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
由警察機關沒入。
一般民眾要持有要經申請審查的
否則是違反社維法
小弟想請問一下那這樣的話賣警棍的人有沒有犯法?需要把他賣的警棍都沒收呢?
小弟當初買的時候怎沒聽說帶在身上犯法?
深藍銀... wrote:
小弟想請問一下那這樣...(恕刪)

執法人員的裝備,如果你不是執法人員或是沒有在執勤
一律不准配戴
所以說,普通人不能穿警察制服到公共場所(之前有新聞).不能買手銬.不能購買"警棍"
你問為啥當初商家賣妳時沒說這是違法?
說難聽點,商家只要有錢賺就好了...
我家這附近的雜貨店,很久以前去幫我爸買酒買菸他也照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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