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肇事逃逸是這樣的處理態度...呵呵

又有精采的可看了!!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檢察官又怎樣
交通違規就是違規~
手機還不常開機
我不相信
故意留一隻沒在用的號碼吧
先跟水果記者拿張名片吧
樓主...懇求您發發慈悲,勇敢舉發這個肇事者,若她真是檢察官更應舉發.

身為公務員違規,還肇事.應該要讓她負起責任.......舉發她不但您的損失

能獲得賠償,還可讓肇事者受到應有的懲罰....更重要的是讓我們這些市井

小民心情好一些.....

另外~您有受傷嗎?破皮/擦傷/挫傷(黑青)/扭到手腳 ...之類的嗎?

一定有的...找一下....驗個傷,不知道來不來的及?有的話再加一條傷害~

這種肇事者處理事情的態度這麼糟糕,似乎天不怕地不怕...那就不要客氣了

加油~
檢察官就檢察官

囂張個什麼.....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在台灣好像..........沒這回事....]
我愛,故我在。
去臉書開個版 ... 將各大媒體連結建起來.
等著看檢察官上電視啦~~~~
你有你的信仰 我有我的選擇 互相尊重 是我們的交集點

dvag wrote:
雖然發生已經過了二個...(恕刪)


有潛力 慢慢跟他玩吧
快點
放大絕
召喚媒體記者出來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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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呀~~~

你們要的新聞在這裡,

趕快來喔~~~~



如果避免有爭議
要賴在現場等警察來處理才是正確
他敢離開就是肇逃
不管真實與否
這樣的發文內容
對方又是檢察官
很可能衍生出其他的爭議
不可不當心阿
當官的 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何況......他又不是天子
卡個位子
衝著對方是檢察官
有淺力蓋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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